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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建立预付卡资金托管与统一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5-26 14:57:43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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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预付卡消费模式在加油站、零售、餐饮等多个行业广泛普及,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消费维权的重灾区。以永丰大陶庄加油站承包人因病死亡事件为典型,商家经营主体突发变动或恶意“跑路”等情况频发,导致消费者预付资金无法追回,财产权益遭受严重损失。此类问题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更易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破坏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预付卡消费领域的核心痛点集中表现为:资金监管缺失,商家可随意挪用预付资金;监管主体分散,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不够;维权渠道不畅,消费者举证难、追偿难。究其原因主要是:

1. 资金安全无保障预付卡充值资金直接进入商家账户,缺乏第三方托管机制,商家易出现挪用、占用资金行为,一旦经营出现问题,消费者资金便面临“打水漂”风险。

2. 监管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缺乏统一的监管平台和协同监管流程,难以实现对预付资金的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发现滞后、处置效率低。

3.维权成本高企: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维权周期长、执行难度大等情况,多数情况下只能自认损失,进而引发对市场监管的不满。

为有效解决预付卡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建议由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构建“预付卡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统一监管小程序”的双重管控模式,实现预付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具体如下:

一、设立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实现资金安全托管。由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联合牵头,在指定银行设立预付卡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要求从事预付卡业务的商家,将所有预付卡充值资金直接划转至该托管账户,不得转入商家自有账户,从源头杜绝资金挪用风险。明确资金使用规则,消费者刷卡消费后,商家凭实际消费核销凭证,向监管部门申请提现。经审核通过后,由托管账户将对应金额划转至商家账户,确保资金仅用于与消费相关的经营活动。

二、搭建统一监管平台,实现动态全程监控。开发并上线统一的预付卡监管小程序(或系统后台),整合商家备案、资金充值、消费核销、提现申请、数据统计等功能。商家、监管部门、托管机构可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掌握资金流向和消费数据。赋予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监管权限,通过平台对预付资金的充值、留存、提现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控,一旦发现商家出现异常资金流动或违规操作,可及时预警并采取处置措施。

三、优化部门职责分工,提升监管效能。明确核心监管职责,商务局负责政策制定、行业指导、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家主体资格审核、消费纠纷调解、违规行为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可委托文旅、城投、农发展等国有平台公司,具体负责托管账户的日常操作、商家提现申请审核、数据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减轻核心监管部门的工作负担,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

四、分步推进试点推广,完善配套机制。优先选择加油站、零售、餐饮等预付卡消费集中、问题频发的行业开展试点,充分利用行业内熟悉预付卡操作流程的专业人才,配合商务局推进方案细化、系统对接、流程优化等工作,积累实践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同时建立健全商家准入退出机制、风险准备金制度、违规惩戒机制等配套制度,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源头上化解预付卡消费领域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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