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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提升法治水平 优化法治环境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14 09:04:03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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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市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20年7月,天长成功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3年3月,我市申报的“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025年7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开展了“回头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为企为民服务存在短板。一是法治保障不充分。表现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跨部门联动的诉求办理机制有待形成。二是行政执法满意度不高。在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天长市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指标得分最低(84.42分),降幅较多,存在问题集中在: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公正性有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广度不深。“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识薄弱,部分单位普法形式单一,针对企业的定制化普法服务供给不足。

二、执法规范与服务存在提升空间。一是执法能力适配不足表现在一线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查处案件注重结果轻视程序,面对复杂执法场景存在“不会管”“管不准”。二是文明执法落实不够。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践行不充分,执法人员柔性执法意识薄弱,对企业的合规指导精准度不足,未实现“执法促规范、服务助发展”效果。三是服务机制衔接不畅。企业面临执法检查告知不及时、整改疑问反馈慢等问题,传统“企业找部门”模式繁琐,服务响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待提升。

三、信访积案调解难度较大、源头防控难。一是积案化解攻坚难。部分因行政决策导致的信访积案,跨越年限久,政策衔接难,缺乏有效化解依据,成为难以突破的“硬骨头”。二是责任界定落实难。属地、行业、部门管理责任边界模糊,面对当事人户籍地、事件发生地、责任归属地分离等情况,易出现推诿扯皮,导致纠纷处置流程阻滞、效率低下。三是源头防控化解难。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预警机制不够健全,首问负责、快速响应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基层一线,部分问题由此升级引发越级上访。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联动协同,打造高效营商环境。一是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落实执法协同相关协议,深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协作;建立“公检法司”常态化联席会议与府院联动机制,统一涉企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尺度,对重大复杂敏感破产案件实行“一案一议”。二是搭建一体化涉企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政务、法律服务资源,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法治服务场景;依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涉企诉讼“一张网”等,实现涉企事项“一站式”办理、全流程在线流转,压缩办理周期。三是深化政企协同法治护航行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联等单位,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等活动;建立企业需求动态响应机制,通过“法治体检”、合规指引编制、典型案例发布等,精准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二、聚焦源头治理,打造稳定社会环境。一是强化前端性源头防控。建立“接诉即办、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提升问题受理、分流、处置、反馈全流程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基层一线化解;健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厘清权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从根本上破解“人在甲地、事在乙地、责在丙地”的推诿扯皮难题,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二是健全多元化化解机制。针对物业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突出问题,深化“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综治中心”联动处置模式,细化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调解职责清单,实现专业问题专业化解;坚持“刚柔并济”原则,在依法保障群众合法信访权利的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压实全链条信访责任。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三个到位”工作要求,对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耐心细致说服教育到位,对困难群众精准暖心关心帮扶到位,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到位;建立重大遗留信访问题“一把手包案”机制,明确属地与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疑难积案高效化解。

三、规范执法行为,打造优质政务环境。一是深化精准化培训赋能。建立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将“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三书同达”等新政法规程作为核心培训内容,配套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流程规范性与自由裁量精准度;同步强化柔性执法理念灌输,专题培训合规指导技巧与企业后续跟踪服务方法,推动执法从“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二是推行全流程联络服务。健全“一企一联络员”机制,精选业务骨干担任专职联络员,搭建企业与执法部门的“直通桥梁”,全程负责联合检查计划提前告知、整改要求精准传达、政策疑问实时解答、整改进度动态跟踪等闭环服务,彻底破解企业办事“多头跑、找不准”的痛点问题。三是强化规范化执法约束。制定执法行为文明规范细则,明确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设施配置等标准,杜绝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文明现象;建立执法成本管控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削减非必要执法支出;同步畅通企业和群众监督反馈渠道,提高执法满意度,以刚性约束提升执法文明度与公信力。

 

委员其他建议如下:

1.落实常态化学法培训机制。由市直各职能部门牵头,定期组织本系统公职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涉企法律法规,以制度化安排夯实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2.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轻微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提醒、告知、劝阻等柔性处置方式,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与公正。

3.加大轻罚免罚政策宣传与案例引导。各执法部门需在行政处罚窗口设置宣传栏,制作政策手册,并利用官网、公众号等渠道,普及“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适用情形。

4.健全执法监督评估与政企沟通机制。建立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的定期面对面协商机制,点对点听取诉求,明确问题解决路径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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