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是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是气、液、固三态的混合物。研究表明,餐饮油烟是颗粒物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现代城市大气污染的“三大杀手”之一。
据统计,天长市城区目前有大小餐饮店991家,多数分布在居民密集的沿街商住楼,其中同心路、园林路、广陵路、仁和路、永福路等更是餐饮店相对集中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餐饮油烟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在商住综合楼从事餐饮服务项目,必须有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专用烟道。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采取与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油烟排放监管、一户一档台账管理、加大油烟案件查处和引进第三方等有效措施,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是,由于我市在居民小区规划时,没有考虑到餐饮业与居民区的隔离问题,目前我市除天发广场、吾悦广场、红声家电等处设有餐饮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外,其他商住楼几乎都没有预留与餐饮业配套的专用烟道。这些没有专用烟道的餐饮业主大部分选择将油烟排到下水道,这样做的后果:一是造成环境污染,恶臭味的热气通过人行道上的窨井盖冒上来使得周边居民、过往行人体感不适,同时可能引来蟑螂老鼠滋生。二是产生安全隐患,油烟进入下水道,油脂凝结会阻塞管道,遇到台风暴雨天气可能引发雨水倒灌、路面积水。同时,油烟进入下水道还有可能与沼气结合,存在有起火爆炸的危险。
商住楼餐饮油烟污染已成为我市环境信访投诉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信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市餐饮油烟信访举报达到200余件,2024年截至12月中旬也有140余件。尽管举报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仍然凸显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也与我市文明城市形象不相符。为此,我们建议:
一、优化规划布局。从规划入手才是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防止餐饮店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一是在商住混合项目建设前,规划好餐饮店的油烟专用通道以及餐饮废水集中处理基础设施,避免日后开设的餐饮店因先天不足而难以有效治理污染。二是加强对餐饮业主宣传力度,引导经营人优先选择具备餐饮经营条件的门面。三是优化餐饮业发展规划布局,对城区现有商业区域进行详细规划,明确餐饮业态经营区域,以此作为市监部门审批的依据。同时可给餐饮业主3-5年的期限将现有店面搬迁到有专用烟道或经改造符合餐饮要求的商住楼,以引导餐饮业主合理选址、规范经营。
二、安装净化装置。一是加强餐饮油烟相关法规和污染防治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率先垂范,主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是区分餐饮业主规模和经营地域,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逐步安装与之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备。
三、建造高排烟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只有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才能从事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排放口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因此,只有高空排放式和安装排油烟机净化器的烟道才算合法合格。餐饮业主经过自家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纳入油烟专用烟道,经二次油烟净化处置后高空排放。考虑到在建筑主体外墙设置高排烟道需经过住户同意、部门审批,建议由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分区分段有计划在建筑主体外墙建造高排烟道。
四、加强监测力度。餐饮业主是不是使用了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油烟是不是达标,仅靠人工巡查是很难精准监测的。建议通过招标方式引进油烟检测专业公司,对市民信访举报中涉及的餐饮店铺进行专业的油烟排放监测服务。通过使用高精度的监测设备,对油烟中的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等关键指标进行定量分析,不仅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实现对餐饮油烟排放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杜绝餐饮油烟净化设备“装而不用,用而不洗”问题的出现。
五、强化联动机制。餐饮业的监管涉及到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环保等多个部门,建议通过联席会议强化餐饮所涉监管部门的协同机制,一是结合“最多跑一次”,让这些审批及监测数据在监管部门间实时共享。二是城管部门牵头,强化各部门间的联动执法。加强晚间执法检查,重点监管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规范、正常开启使用,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打击部分餐饮饭店油烟净化器“装门面”应付检查行为。三是对油烟超标等违法情况,进行立案处罚和整改,及时进行执法后督查。对于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移交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或纳入失信人名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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