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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4-29 09:47:02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3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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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颁布实施以来,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果,促进了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党的二十大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在新阶段新形势下,实现乡村振兴、农业强国目标有良好的基础,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大国小农经营方式普遍。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是我国农业大国底色。尽管这些年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育壮大,小农户也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不断分化,但普通农户数量仍达2.3亿,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5%以上。

二、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农民收入增长势头放缓。近6年农民收入的增速相较于此前5年明显下降。2015—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2%,比2010—2015年的增速9.6%下降了3.4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各省份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为3.97万元,最低的甘肃为1.22万元,区域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

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使农业全面转型、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我们建议:

一、切实保护、提升耕地水平,做好整体规划布局,实现裁弯取直,小块并大块,散地变良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贯彻执行“高标准”,舍得花钱,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加强重资产投入。设施农业要加快步伐,促进农业高产高效、低碳节能。

二、用现代科技装备农业。加大科技研发应用力度,改善土壤肥力,提升土壤等级。强化农业机械在农产品生产、运输、储藏、加工等领域的应用,降低产中、产后损耗;更加重视节水、节肥、节药等技术转化应用,加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等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从而全面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综合效益。认真总结各地土地高产经验,集聚资源要素,及时把试验田的成果推向大田种植。

三、切实提升农民收入。财政要引领金融资本,注重对民营企业、普通农户的投入。重点解决发达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区域、脱贫地区以外的边缘地区的民生问题,着眼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提高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标准,健全县乡村一体化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覆盖面和适配性。

四、统筹推进城乡一体规划布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部分村庄的逐渐消失是全球经济现象和普遍规律。但在人口集中的村落、有历史文化传承的古村落、规划保留的村落,要做好乡村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统筹资源、补齐短板。规划要管长远,要着眼于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迁移趋势,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避免重复建设,杜绝“翻烧饼”。特别是生产区、生活区的划分要统筹考虑,在做好规划的前提下,高度重视补齐农村和农民饮用水、路网、能源等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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