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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0-21 18:52:13 浏览:36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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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农村社区治理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五项内容,各项改革试点进展有序、成效明显。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20155月开展以来,分四个阶段进行。启动阶段突出激发动力,通过“三级”书记抓总、合理调整村干部报酬、加大宣传培训等措施,破解部分村干部思想顾虑;摸索阶段突出经验积累,通过先行试点、完善制度、细化流程,注重抓好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全面推开阶段突出扩大成果,通过分类成立经济合作社,试行股权、经营权抵押贷款,设立集体经济专项基金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分红,增强群众获得感;巩固完善阶段突出提升水平,围绕政经分离、规范资产管理进行探索,实行账务分设、搭建交易平台、完善监管平台,同时开展股份制改造。通过这些措施和方式,20166月我市151个村全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改革经验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先后三次在全国性会议作交流发言,天长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

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革自20184月实施以来,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通过健全流转、交易鉴证、价格指导发布、信用等级评定等服务机制,建立联系辅导、联合合作、名录台账管理等服务体系,创新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等三大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激活和调动了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激活了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必备条件。目前,全市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近1300家,土地流转面积82万亩。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改革自20189月实施以来,通过优化经营帮扶、记账帮扶、金融帮扶等措施,强化党建引领、网点补贴、品牌奖励示范带动,拓展联合化发展、订单化生产、多元化入股、社会化服务等销售渠道,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探索建立农民有证、成员有利、消费有据的“粮食银行”,全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998个,销售产值11.2亿元。

农村社区治理改革自201712月实施以来,坚持以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协商共治为原则,通过明确建设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搭建协商平台、制定“11355”共治机制以及“五步五单”等措施,全面推动农村社区治理深入开展。目前,天长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得到民政部领导、滁州市委书记批示肯定,中国社区报、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报道天长经验做法。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自20176月在金集镇、永丰镇实施以来,稳步推进“四大机制”建设,通过实施一村一策、激活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用活项目资金、搞活集体服务等途径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完善党建经费保障和为民服务机制、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七位一体”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强化多方共治,通过增加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转移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建立美丽乡村提升、农村环境改善、绿色发展等机制聚焦城乡一体,打造生态文明乡村。目前,两个镇的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集体产权改革方面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不清、“三变”改革承接主体选择难、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不多;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方面主要是经营主体缺少融资抵押物、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方面主要是合作社规模小、综合实力弱、合作层次低、带动性不强、机制不规范、人才缺乏;农村社区治理方面主要是部门联动不够、工作创新不够、试点实验积极性不高;农村综合性改革方面主要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增收路径单一、土地流转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等等。

二、意见和建议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要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登记赋码,赋予他们合法市场主体地位。注重对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培训,指导其按《章程》规定履职。积极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进一步明确增收目标,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重点就人才、项目、资金、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三变”承接主体扶持,确保承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2.农村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改革上,要探索实施流转经营权抵押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利用《流转土地经营权证》申请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注重农村基层服务场所建设,依托农技站建立农事服务综合中心统一服务,村一级可建立工作站,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服务效率。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改革上,要出台人才培育政策,支持和鼓励“能人”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加大政策扶持,对专业合作社给予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支持;拓宽风险基金、担保基金服务范围,增加对合作社的抵押担保;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督促其依法依规办社。

4.农村社区治理改革上,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日常考核,可将其纳入对各镇街的综合考评,推动形成基层治理新格局。

    5.农村综合性改革上,要深入推进村企共建,完善村企共建项目手续,明确村投资金资产归属,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探索设立风险基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避免发生政府包办代替、群众“不买账”的情况;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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