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禁止将小区车库改玩具厂的建议
提 案 人:劳颜芳、杨士明、肖梅、杨彬、严鹏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时间:2019年7月9日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将小区车库改玩具厂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组建综合执法平台。
1.从公安、城管等7个部门各抽调一名执法人员,对物业小区车库改玩具厂等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经营户台账。
2.开展动态巡查,今年以来已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同心嘉园、书香华庭等经营活动,进行了查处。
二、积极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同时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属地管理职能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功能,向相关涉及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出租户和商户、玩具加工点业主大力宣传潜在危害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或搬迁。
三、强化源头管控。
按照公安部“119号”令第十五条的规定,为小区车库使用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确定使用性质,从源头上遏制小区车库改玩具厂(点)。
四、实施分类处置。
结合物业小区实际和相应有利害关系业主的诉求,对于无污染、无安全隐患、不扰民的市场主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住宅(车库)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对于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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