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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对(2019)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22:48 浏览:18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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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推进市区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刘标、王晓春、陈红玫、赵军、潘永鸿、马福玲、周俊、肖昌信、徐秀海、杨志泉、仲玲、余海平、马杰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时间:201979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区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从公安、城管等7个部门各抽调1名执法人员组建综合执法平台,加强物业小区综合治理,实现“街道哨响,部门到场”。遇到执法主体不明的物业问题,由综合执法队负责处理。综合执法平台组建以来,已处理复杂物业问题76件。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长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上的职责,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小区管理。

1.开展几度考核。对全市35家物业服务企业的103个物业小区实行“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四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对无物业小区,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进社区活动,组建小区党支部,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中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引导小区居民合理维权、依法维权,增强“花钱买服务”意识;二是动员党员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强化业委会自治功能;三是号召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小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带头维护小区环境。

三、积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为方便老旧小区居民生活,改善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从2016年起,组织力量、集中资金对建设年代较久、基础设施较差的老旧小区分批分期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目前,已累计改造完成8个老旧小区,2019年改造的3个老旧小区正在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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