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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2019)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22:28 浏览:17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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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推进我市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

提 案 人:郭道安

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19730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意义重大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现状,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可以解决老年人上下楼的不便,满足家庭养老的现实需求;也可以激活二手房市场,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刚性需求,实现“房子是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目标;还可以拉动电梯、装潢等内需,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出台地方实施细则

滁州市已出台具体办法。我们将加强调研,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既有住宅楼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政办〔201812号)文件精神,尽快起草“实施细则”,对加装条件、申报程序进一步进行细化,增加可操作性;对资金筹措、楼层费用分摊比例、利益受损方补偿标准等题材指导性意见。

三、政府引导 有序推动

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扬居民自治优势,保护所有业主合法权益,做好引导、协调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深入一线了解群众诉求,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有序推动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满足群众需求。

四、明确资金筹措渠道

采取政府补一点、原单位助一点、个人出一点,引入社会资源参与运作;可开发利用公共资源,获利用于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市财政按规定给予适度财政资金补贴

五、积极作为 依法履职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老百姓物权,我们将积极支持、认真慎重对待、严格按程序办理,切实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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