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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08:14 浏览:19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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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发案件的建议

提 案 人:陆晓东

主办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973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关于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发案件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滁州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处置攻坚战,2018年,我市制定了《天长市非法集资陈案处置三年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市处非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为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我市于2019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处非办〔20191号),明确各镇(街)、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协力排查整治风险。同时为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我市于2019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镇(镇)、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切实达到宣传知识、提示风险、增强意识、预警预防、发动举报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监管和诚信体系

市人民法院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案件资金来源渠道,发现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业态同防同治,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市人民法院还积极与市信用办定期交换信息,公布失信信息1820例,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市金融监管局注重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开展类金融业务机构的监管,多次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我市重点楼宇、风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三、建立群体性事件预防制度

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非法集资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熟悉社情、民情的优势,目前在市政法委协调下,我市民政、处非等部门正积极推动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的有关非法集资线索以及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后,及时录入网格化管理系统,上报有权处置部门,实现社区治理、网格化服务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在第一时间内实现对问题的复核、查验和处置,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

此外,我市通过采取定期排查、发动群众参与和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等工作方式,努力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协同处置风险苗头,最大限度地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初始阶段。今年以来,市金融局监管局加强对“7+4”类监管对象排查工作,将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目前已完成对我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担保公司、4家典当行、3家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其中分别在4月和6月两次对我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另外还多次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我市金融大厦、嘉福大厦等重点楼宇内从事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如汉一金融、辰曦金融、智猫咨询,全面加强地方金融行业治理,铲除非法集资犯罪滋生土壤。目前从事类金融业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1,约谈企业负责人1。为充分发动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我市积极利用域内银行金融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上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以及利用条件选择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四、建立公众舆论监督制度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公众宣传“买者自、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如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在多个时间段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引导公众警惕高利诱惑;在全市户外大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此外市金融监管局还编制了《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的特点、表现、危害及举报途径,并通过集中宣传、走访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册,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市融媒体平台还积极做好有关非法集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布非法集资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满足广大群众知情权,缓解公众焦虑情绪,遏制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如在“e租宝”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准备工作中,市融媒体中心第一时间在天长政府网站、天长发布等平台上发布我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确保集资参与人及时掌握登记信息,保证核实登记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五、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

我市始终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和日常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20195月,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月的主题为“携手筑网同防共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例如市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各校园在各场所内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条幅、分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人流较大的银行、集贸市场等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走访活动,并结合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联系走访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还联合农业银行天长支行走进天长街道净业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系统内,在高年级学生群体中,特别是即将跨进大学门槛的高三学生群体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从校园学生入手,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群体,以达到“小手拉大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一带十”的效果;仁和集镇通过在主要街道设立咨询台、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往来居民群众宣传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及识别方法,引导和呼吁居民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在日常宣传工作中,我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一是利用市内各银行金融机构、校园数量多、覆盖范围广的特点,要求各机构长期在经营场所内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二是在上半年,安排在全市所有文化广场户外大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三是4月份还组织市人行、银监办及12家商业银行,在天发广场和嘉福广场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集中现场宣传

市融媒体中心全力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求中心所属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户外大屏等各媒体平台全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报道。为确保宣传效果,全市各媒体平台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契机,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访谈,街头群众随访,受害者现身说法及专题片、微视频,公益广告、左飞字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显著特征,对群众如何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作出了正面引导。针对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伪装程度高的特点,各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地对接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加大了宣传的密度和深度,使今年以来中心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等预防经济犯罪活动的宣传报道频次、数量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据初步统计,从年初到六月底,涉及预防经济犯罪活动的宣传,天长1048广播电台约播发了800次,天长电视台约播发了1000次、今日天长报纸约播发了200次、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约播发了600次、天长发布,天长市人民政府发布等新媒体约播发了1200次、户外大屏约播发了400次。

六、畅通投资渠道

目前我市正积极开展产业投资基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会资本的推动作用,加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为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创造条件。如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37比例出资建设的天长市创新产业基金已向我市7家企业投资4980万元。另总规模10亿元的天长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总规模4亿元的天长市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战略合作协议已分别于20191月、20196月订立。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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