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2号
案 由:优化金融环境,服务实体经济
提案人: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
鹿 松(第一提案人)徐淞芝(第一提案人)
周 俊(第一提案人)张元船(第一提案人)
李长山(第一提案人)林开业(第一提案人)
李庆华(第一提案人)
刘 标 马福玲 谢兆龙 袁长龙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实施了优化金融环境和企业帮扶攻坚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去年,我市新增贷款26.0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9%,贷款增量在滁州各县市排名第四,增速排名第三。新增贷款用于实体经济的比重逐年下降,金融形势不容乐观,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难上加难。主要问题有:
政策执行不到位。虽然国家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但在信贷规模受限情况下,信贷倾斜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存在一味强调风险、强调收益问题,以压力测试之名行压贷之实。部分金融机构对新型业务推广积极性不高。“4321”政银担业务总量在滁州各县市区居第4位,“税融通”居第2位,“易信贷”授信企业数逐年下降,“续贷过桥资金”审批时间过长。去年,我市没有一家银行开展“订单贷”业务。
银企信息沟通不畅。银行对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了解,机械地执行上级行的产业划分和风险评估,对处于低端产业链,以及狭小市场的中小企业贷款时,审批更加严格,特别是将仪表电缆业定为产能过剩产业,列为禁贷产业。且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即抽贷、压贷。仪表电缆、机械制造等产业,均是现款采购原材料,而下游多为央企或上市公司,货款回笼慢,属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因无周转资金,多家企业不得不放弃订单。
不良贷款比例攀升。少数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跑路、失联,造成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攀升。去年年底,全市平均不良贷款率已攀升至3.53%,远远高于全国1.89%的平均水平。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使银行放贷倍加谨慎,对天长授信政策从严从紧。
有效融资举措不多。我市出台了“金融18条”,但作用发挥不明显。天振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仅为3.15倍,在滁州市各县市中最低,且为小微企业担保的较少。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比例微不足道,产业基金覆盖面极小,企业融资只能挤银行这根独木桥。
抵押资产处置较难。一是执行难。去年,全市金融案件执结率仅为12%。二是处置流程多、周期长,处置渠道狭窄。三是处置成本高。以常见的抵押房产处置为例,由处置环节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等项目构成的处置成本,最高可达资产变现价格的47%。
企业融资条件不足。多数企业经营管理粗放,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不少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一些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信等级低,抵押物少,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宗旨。”为此,我们建议:
一、落实金融政策,服务实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再次表明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我省也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缓解资金周转之需。引导银行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鼓励银行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二、完善激励机制,畅通信贷融资。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构,扩编充实工作人员。建议政府出台激励措施,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考核制度,引导银行用足用活金融信贷政策,加大对我市信贷投放规模。增强金融信贷产品的针对性,加大“订单贷”、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总量,做到不“惜贷”、不“恐贷”、不“压贷”、不“抽贷”。对暂时遇到困难但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予以支持。银行不能在企业经营状况好时“晴天送伞”,企业遇到困难时“雨天收伞”,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与企业共渡难关。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缩短“易信贷”、“过桥资金”等业务的审批时间。
三、优化支持手段,发挥担保作用。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积极运用财政手段,建立再担保体系等措施,扩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并合理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切实增强实体企业融资能力。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合理放大担保倍数。搭建新的融资担保平台,尽快成立科技担保公司,助推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升级。
四、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拓展非银行融资渠道,引入基金、信托、股权投资等渠道。政府要把挂牌上市工作作为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抓手,在解决好企业不敢上市、不会上市、不愿上市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助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企业开展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业务。加大政府基金资金注入和管理,发挥政府基金对民间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五、建设信用体系,处置抵押资产。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宣传,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特别是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继续推行“红黑榜”公示制度,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出台规范流程、减降税费等方面政策,简化抵押资产处置流程,缩短处置时间,降低处置成本,使抵押资产得到快速处置,腾出更多信贷空间,营造更加宽松的融资环境。
六、提升企业素质,争取银行支持。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信息互动机制,争取金融部门更大支持。企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重提高自身的诚信度,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和诚实守信形象,不断提高信用等级。注重调整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经济实力,增进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信心。同时,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加快上市步伐。
主办:金融监管局
会办: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办、人民法院、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
备注:重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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