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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70号提案 关于禁止在园区道路上练车和驾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05 09:02:18 浏览:15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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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70

 

案 由:关于禁止在园区道路上练车和驾考的建议

提案人:陈银林(第一提案人)

王春林  陈晓明      林开业 林文树

嵇成业

内 容:

长期以来, 因道路宽、车辆少,滁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成了驾校学员练车的首选,尤其是新铺设的道路,经常出现学员自带车或使用教练车练车的现象。这些准驾驶员都是“新手”,没拿到驾照就上路行驶,与各类正常行驶的汽车在一起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园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了不利影响。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违规占用道路从事教学活动,学习驾驶人在非指定时间指定道路学习驾驶,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等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以罚款200元记三分的处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学员,须在专职教练员陪同下,使用交警部门核发的“学”字车辆号牌的教练车或部分驾校社会化考试场的“考”字车辆号牌的考试车,在指定的培训道路上进行练习。

为此建议:

一、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驾校、教练、学员等的教育,禁止在园区等道路上练车,如有需要由管理部门指定封闭道路或者开阔场地练车;

二、加强对驾校的手续审批,如果无一定规模的练车场地,不予批准成立。

三、由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场地,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实行有偿服务。

 

 

主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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