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102号
案 由: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梁湘国
内 容:
近年来,天长市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天长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天长市人才强市新政18条》《天长市“在外人才回流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据统计,2018年天长市农村实用人才3.7万人,约占人才总量的50.7%。这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的快速增加、素质的快速提高和结构的日趋合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衡量标尺不清。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范围进行精准界定和分类,缺乏科学的能力评价标准,导致在培养管理上存在“大呼隆”和随意自为现象,人才的社会认可度不高,荣誉感和创新带动作用不强。
二是数量储备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青壮年劳动力和人才大量离开农村,农村“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村民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远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3.7万名农村实用人才,仅占农村人口的6.7%。
三是统筹管理不够。目前,对农村实用人才还缺乏宏观统筹和管理,导致人才队伍的建设缺乏系统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措施,人才的知识更新很多情况下靠“自发式”的学习实践获得。另外,农村实用人才的产业分布结构和行业分布结构不够优化。现有种植类人才6300名、养殖类人才2600名、能工巧匠及文艺类人才2100名等,农村专职经纪人、休闲旅游、养老养生等新兴产业人才较为短缺。
为此建议:
一、建立量化式评价体系。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科学定义和合理分类,以市为单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可在“致富带富能手、科技带头人、能工巧匠、农村新业态领头人”四大类基础上再进行细分,根据层级类别,制定具体量化的能力评价标准,并将其纳入人社部门职称评价体系,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进行表彰宣传,增强荣誉感、自豪感。
二、推行开放型引育模式。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放宽乡镇基层单位招聘人才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和开考限制,对一些紧缺类人才应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或者考察后直接聘用;也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岗位的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将纳入信息库的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县级人才培训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三、搭建个性化创业平台。通过建立“乡村孵化站”“种(养)殖示范基地”“乡土人才名师工作室”,发放创业补贴等形式,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实施“人才回流工程”,引导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依托“师带徒”“户帮户”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大讲堂”等,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传承技艺、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主办: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会办: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体局、人社局、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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