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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对(2018)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29:59 浏览:12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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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加强秦栏河治理的建议

提 案 人:黎仁岭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秦栏镇、秦栏经济开发区

答复单位:市环保局

答复时间:201862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秦栏河治理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结合实际,201512月制订了《天长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又出台了《天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道“河长”全部明确党政领导为责任人,提出了“到2020年,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为契机,坚持秦栏河水质改善为导向,注重宣传发动,把握工作时序,落实推进举措,针对性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治理。对秦栏河各排污口整治进展情况开展全程跟踪,对工业园区的污水去向进行细致排查;针对园区雨污未分流,管网不配套问题,秦栏镇不断加强园区管网建设力度,2017年已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开发区沿河污水管网,目前第一标段在紧张施工。

 二是认真落实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不能达标的工厂和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和严处。督促各工矿企业严格执行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秦栏河沿岸重点污染源的监管,重点加大线路板、重金属、冶金等重污染行业的查处力度,对生产不能达标及乱排乱放工业废水的企业,能整改的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按照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企业偷排、漏排行为。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政领导、河长主导、相关部门和镇区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好河长制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多渠道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和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秦栏河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度。河道治理离不开全民参与,我市将进一步畅通水体水质信息公开渠道,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河道管护,鼓励群众参与水体的治理和监督,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逐步形成“政府主管、群众参与”的河道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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