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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对(2018)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30:33 浏览:13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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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加强釜山水库备用水源保护的建议

提 案 人:张福清  张先福  王炳香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市水利局,汊涧镇

答复单位:市环保局

答复时间:2018620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釜山水库备用水源保护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让百姓喝上放心水,我市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利用各种方式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提高全民对饮用水源地保护意识。二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农药使用,提倡科学用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拆除高邮湖自来水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围网、网箱,对白塔河和釜山水库禁养区畜禽养殖户进行了劝离和关闭,并建立了长效巡视机制。三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四是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将釜山水库和时湾水库作为我市备用水源地,现釜山水库已经开始供水,实现主、备水源互换。五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我市组织编制了《天长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天长市饮用水源“十三五”保护规划》(含水源地目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釜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

     2015年釜山水库作为乡镇饮用水源地,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天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滁政秘[2015]17号中对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

2017年,经天长市人民政府决定,釜山水库作为天长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依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由我局牵头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天长市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对釜山水库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分,2017829,安徽省环保厅审查通过了《天长市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71113,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长市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7]209号),同时我局组织编制的《天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釜山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以及环保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具体要求,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釜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方案》,并上报天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已批复,项目已立项,到2018年底将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约1667.5万元。

该《方案》主要建设目标是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更快速”感知影响水库环境的监测指标,说清环境质量状况;“更全面”掌握水库环境污染的过程和变化趋势,防范环境风险;“更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污染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智慧”决策水库重大环境问题。最终改善水库环境质量状况,提升居民的饮用水质量。

该《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是:智能感知层。由取(入)水口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库区浮标站和视频监控设备等组成。网络传输层。由监控中心与运营商之间的传输链路、视频监控数据和在线监测监控数据传输链路等组成。智慧应用层。由水库综合监控系统、水环境预测预警系统和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组成。软硬件基础支撑平台。由大屏显示系统、基础支撑硬件、基础支撑软件、网络交换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和中控系统组成。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由保护区标识工程、水源地隔离防护和防撞护栏、事故应急导流槽及应急池工程组成。

该《方案》以环境管理建设为主线,以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应急预警、视频监控为主要着力点,进行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智慧环保”框架的顶层设计,将我市釜山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做成全省乃至是全国的亮点。

四、釜山水库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改

釜山水库属于跨境水源,现在二级保护区内在来安境内存在四处环境违法问题。一是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在釜山水库南侧S312旁有混泥土搅拌站的问题。二是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S312省道穿过的问题。三是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一座嘉吉动物蛋白肉鸡养殖基地的问题。四是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分散居住人口约2100多人,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沟渠的问题。针对该四处问题,我市已经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滁州市也下发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一源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51号),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全力推进釜山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于2018年底完成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谋划与来安县环保局建立釜山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釜山水库水源地检查和巡查工作,确保我市水源地水质安全。同时,建议市政府参照滁州市做法,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补偿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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