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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2018)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12:57 浏览:11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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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用“舌尖险”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毛晓春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8611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用“舌尖险”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我局一直非常关注,2016年我市由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和市金融办共同印发了《天长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我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食品责任保险的试点内容、范围以及试点参保企业的数量,经过我局的宣传、引导,有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食堂参加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今年,根据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将配合市保险协会,在5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总体来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在我局和相关部门的共同支持,正在从无到有的循序推进。下一步,根据委员们的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在工作:

一、列入日常工作范畴。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每年确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企业的数量,并纳入年度评议考核内容,通过逐年推进,不断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参保企业的覆盖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以及举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培训班等宣传形式,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资料,面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让大家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对广大消费者的重要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利国利民的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积极引导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中来。

三、争取政府支持。向政府汇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社会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能让政府采取集中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后,首先以此保险先行赔付,再对责任企业进行追偿。

    四、扩大试点范围。在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试点范围,向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连锁经营单位、食品批发企业延伸,逐步将上述经营覆盖面广,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危害性大的食品经营单位通过宣传引导,纳入到参保试点企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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