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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街道关于对(2018)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5:26:34 浏览:10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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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依托社区建立婴幼托管机构的建议

提 案 人:姜翠芳  佘海平  肖昌信

主办单位:天长街道

会办单位:市卫计委、教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妇联

答复单位:天长街道

答复时间:2018615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托社区建立婴幼托管机构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街道及社区财力有限、人员配备紧张、现有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暂时不具备建立婴幼托管机构的条件。下一步, 天长街道及各社区积极做工作,争取卫计委、教体局、妇联等单位支持,鼓励和吸纳广泛的社会、市场和民间专业力量,共同探索社区幼儿托管点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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