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54号
案 由:关于用“舌尖险”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毛晓春 李 澍
内 容:
一、食品安全问题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民群众消费水平不断的提高,近年来我市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面对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要求,经营者也不断的想办法加快生产速度,优化产品结构,让面世的产品更加的迎合市场,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是,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包括超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的水源和土壤污染,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部分生产者缺乏诚信,以次充好、违规添加、粗制滥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关乎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却一直备受诟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为我国食品的安全保驾护航。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二、充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是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补充,不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地补偿受害消费者,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对于促进提高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建议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险,特别是责任保险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市场机制,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成为社会风险管理,和谐社会关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让大家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根据地方实际,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着力完善配套措施,增加投保吸引力,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为在本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增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和个性化服务。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同质低效竞争,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分步推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企业数量较多,且流动性大,在重点领域和大中型企业先行试点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选取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某些重点行业如大中型酒店、学校食堂试行统一保险。注重总结经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分步引导推广,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
审查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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