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07号
案 由:关于加强和改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张桂松 包继禄 陆晓东 张为本 杨 林
杨士明 包 健 张元船 王保军 劳颜芳
钱永广 方吉毅 严 鹏 赵 娟 房 森
董登云 陆保林 韩玉惠 杨志泉 董晓佳
内 容:
近年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下,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为创建成功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居民期盼还有差距。
存在问题:
一是“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卫生环境保洁没有做到持之以恒,上级有要求,小区才组织突击性清理打扫,楼道卫生、小区路边、绿化地块垃圾清理不及时。违章建筑、违法装修、破坏房屋结构、违法改变物业用途、毁坏小区绿化环境、侵害公共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老旧小区无车位停车,车辆乱停乱放,交通堵塞。
二是公共设施得不到及时维修。小区虽开通监控,但一些监控要么损坏、要么失灵,有的监控没有人员看守,形同虚设。居民楼公共设施维修一拖再拖,最后只有业主自己花钱维修,造成业主与物业矛盾。
三是安全管理跟不上。目前,小区大多呈开放式,而物业聘用的保安人员不是来源于专业性保安公司,多数年龄大,把保安岗位视为“闲置养人”岗位,夜间巡逻、白天管理均不到位,即使有陌生人进入小区,也不问不管,经常有推销、行骗人员打扰,部分小区的保安只有一两个人。小区安全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小区业主财物屡有失窃。
四是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偏低、责任心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使得物业服务不到位。如业主反馈的电梯损坏、窗户泄漏、电闸破坏、墙灰剥落等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业主很不满意。加之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不一及支出不透明等问题,引发物业费缴纳纠纷。
原因:
一是小区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谁开发谁管理现象很普遍,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难度较大。依附于房产开发企业的物业公司专业性不够,习惯于对开发商负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项目单一,服务质量不高;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且人员流动性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部分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又难以发挥作用,业主维权困难;部分业主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不知或不愿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是重建设、轻管理。小区设计规划缺乏长远考虑,开发商遗留的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绿地等配套设施与售房时的约定有不符,引发争议,引发物业纠纷。一些小区停车管理不到位,有的停车收费不合理。有些物业公司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与业主产生摩擦。
建议:
一是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建管分离,使物业管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大小区建设监管力度,严格进驻验收。认真履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和资质年检复审职责,严把准入关。制定相关标准,细化物业服务管理具体内容和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规范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协调和指导,引导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完备的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公司强化管理,提高物业公司整体服务水平。选聘物业管理专家、法律专家等各方面人士组建物业管理仲裁委员会,及时处理好物业管理的纠纷和矛盾。社区以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小区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二是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天长物业”网站,搭建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沟通平台,网站上开设“天长物业公司排行榜”等栏目,请市民自己投票和发表评论,从而加大各物业公司间的竞争,提高全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物业公司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素质,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加强管理。一是切实提高小区安防水平。加强保安安全管理,按小区规模配置保安人数,细化保安岗位职责、奖惩考核等规章制度,分解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夜间巡逻力度,提高保安人员的警惕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外来车辆、出租户、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大宗物品、外来车辆的登记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小区内出租户、外来流动人员的跟踪管理。二是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物业服务合同应约定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应提供给本小区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增加科技管理手段,合理安排车辆停放。小区内不服从管理的人与车辆,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会同交警部门按照交通管理立规处理。三是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做到收费合理化,使用公开化,增加透明度,使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国土、规建、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天长街道,要加大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违法改变物业用途或破坏环境,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介入,依法予以处理。财政拨出专款,改善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保证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
审查意见:市国土局主办;市规建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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