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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7)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45:38 浏览:8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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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尽快启动天长中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体育场馆的建议          

提 案 人:李山林 张福清  张先福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7727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天长中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体育场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精神,需在天中操场南侧,即天康大道与金集路交口东北侧地块建设体育场馆,教育局依据创省级优秀示范高中的硬件要求已启动校区规划,规划二期工程占地面积28亩,建设内容含室内体育馆等。

经与国土部门对接,该地块为天源实业厂区,占地28.84亩,房屋6476.36平方米, 该地块征收工作土地储备中心已基本完成,在10个月后(20185月)交付该地块。依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综上情况,我局将会同发改、教育、国土、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研讨细化,由教育部门先期做好该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准,争取列入下年的城建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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