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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18 17:26:33 浏览:24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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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政协副主席卢金堂组织提案委部分委员,就我市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公管局、规建局、国税局等部门的情况通报,走访了宇佳建设、千秋建设等8家建筑企业,考察了芜湖、当涂两地招投标及标后监管工作,并就如何促进我市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建筑企业89家,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1家,一级专业承包资质1家;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16家,二级专业承包资质4家;三级资质67家。自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活力持续激发,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7.8亿元,同比增长14%。但与省内外建筑业先进县市相比,我市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不够规范、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企业竞争力不够强,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二、几点建议

1.加强招投标管理。强化公管部门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制定招投标监督检查办法,明确招标人、招投标管理部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中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全程监督。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组建标后约谈小组,约谈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中标企业的法人,严明履约责任。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对串标围标、造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实行中标无效、罚款的同时,采取降资质、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予以严惩。

2.强化工程全程监督。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监管。行业监管部门要增加现场巡查执法频次,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建立考核公示平台,考核结果并入公管局信用平台;注重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落实量化考核、经济责任追查等措施;从严打击非法用工、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予以重罚,列入黑名单,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对中标1000万元以上政府工程项目的外地企业必须在天长注册子公司。

3.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按照《天长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兑现鼓励企业升级、上台阶、创优创标、科技创新等扶持政策,尤其要加强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建筑企业综合授信额度,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要帮助企业财务人员了解“营改增”政策,让“营改增”减税效应充分释放。鼓励外地优秀建筑企业落户天长,助推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4.注重企业自身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信誉,树立品牌,提升资质,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市建筑业协会要督促会员自觉抵制资质租借、挂靠等行为,促进建筑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帮助企业转变发展思路,鼓励企业转型发展,采取联合、重组、兼并、股份制等形式整合资源,培育我市建筑业领军企业;加强与外地大企业、大集团合作,借助外力推动本土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5.拓展承接业务渠道。针对我市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和面临的竞争压力,研究出台《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暂行办法》。对100万元以下小工程,在公管局设立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小型项目库,通过简易程序选择确定施工单位。对较大的政府工程项目,将信用评分纳入招投标评价,实施综合评标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划分标段,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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