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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慈溪、南通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8 17:25:23 浏览:26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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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前段时间,市政协副主席贾清带领学习文史委部分委员,赴浙江、江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考察学习。考察组实地察看了浙江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上越陶艺研究所,观看了南通通州国家级非遗项目蓝印花布的工艺演示,参观了忠孝文化园,并就如何做好非遗工作双方进行了交流座谈,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有关考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考察调研情况

慈溪市委、市政府对非遗保护工作非常重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将非遗保护列为文化强市的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专门领导组,开展了全覆盖式非遗普查。二是整理出版了《甬上风物—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慈溪卷》和《甬上风华—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慈溪卷》,实现了普查成果转化。三是出台了《关于扶持文化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财政每年安排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四是对非遗传承项目、传承基地、传承人,实行“三位一体”捆绑式保护举措。五是每年举办“中国文化遗产日—非遗在我身边”展演展示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设立非遗“百姓课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在国家非遗项目越窑青瓷烧制技艺和省级非遗项目青瓷瓯乐等方面成效显著,多次应邀赴意大利、法国、美国等地交流、演出,向世界展示慈溪独特的文化魅力。

南通通州区滨江临海,属南北交汇之地,文化底蕴深厚,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非遗项目5项,市级非遗项目13项,另外还有300多个项目登记在录。他们注重非遗的保护拓展和成果转化,出版了《通州记忆》三册(《通州地名掌故》、《通州民间故事》、《通州民歌》),彰显通州人文历史。通州最大的亮点就是: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传承与创新并重。一方面,做好项目保护,扶持传承人坚守传统技艺,建立非遗演示基地;另一方面,积极挖掘项目优势,研发新产品,使其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让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新的光彩。

通过对两地非遗保护工作的考察,我们认为,主要有几点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基础工作夯实,注意非遗项目品牌打造;经费保障到位,实行“三位一体”立体保护;重视保护实效,建立演示传承基地;宣传载体丰富,非遗保护意识与理念先进。

二、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也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日常工作和广泛的田野调查,初步摸清了非遗家底。截止201610月,已确认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8项,涉及13个门类。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布的非遗保护名录69项,其中省级两项:民俗《天长孝文化》、民间美术《天官画》;市级8项:民间音乐《锣苏》、民间舞蹈《打对子》、传统戏剧《扬剧》、民间知识《中医诊疗方法》,民间手工技艺甘露饼、秦栏卤鹅、铜城大糕、铜城月饼;县级59项。编辑有《天长非遗》一书(待出版)。挂牌设立的省级孝文化基地两处:秦栏孝文化广场、红草湖公园南园忠孝园;天官画展示基地两处:天长老图书馆楼、治山镇高巷村。

虽然,我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社会对非遗工作认识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经费投入较少,重申报轻保护传承,缺乏工作合力等等。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普查挖掘。要继续做好再普查、再挖掘工作,开展好查漏补缺。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积极筛选项目,做好项目申报,使更多的项目入选省级保护名录,并力争入选国家级保护项目。

  2.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要继续加大对非遗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缓解“重申报、轻保护”现象,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探索设立非遗项目发展奖励资金,对取得成果的项目进行奖励,施行以奖代补(特别是民间艺术类和手工技艺类项目)

  3.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工作队伍是非遗保护的关键。建议及时配备和充实相关专业人员,特别是摄录、文字、音乐、美术等专业工作人员。开展民间文化保护活动,提炼特色文化并进行保护命名,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

4.进一步注重综合利用。要做好非遗项目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衔接。旅游部门要积极开拓非遗旅游项目,让群众参与演示,亲身体验。建议在龙岗开设非遗一条街,对民间手工技艺、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美食等进行整体包装,集聚我市非遗项目,丰富文化内涵,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提高天长对外知名度。鼓励非遗项目及时注册商标,申请非遗技艺专利,使我市非遗项目在传承发展中得到有效保护,助推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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