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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28 16:14:52 浏览:28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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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稳妥推进,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有效推进了社区管理创新,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我市荣获全省首批“省级社区矫正示范市”称号;今年3月,天长市社区矫正中心荣获全省“先进社区矫正中心”称号。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90人,其中缓刑371人、假释13人、监外执行6人。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不强,矫正监管压力较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主要由基层司法所承担。目前,全市司法所共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0个,而行政执法人员仅有17人,空编较多。招录的25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被占用15人。矫正中心聘请的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心理矫正效果不佳。
2.帮扶措施不多,安置基地作用有限。目前,全市尚未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服刑人员过渡帮扶主要依靠全市15家企业自建的过渡性安置基地。但,由于给予帮扶企业的优惠政策没有全部落实,一些企业对安置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性不高。
3.宣传氛围不浓,社会正面引导不够。大部分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工作内容、重要性等缺乏了解,对社区矫正认同感不强。片面认为矫正对象置于社区内会给公共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对社区矫正工作持怀疑甚至排斥态度。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与社区矫正执法任务相匹配的人员补充机制,逐步配齐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督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回归社区矫正工作岗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采取选招方式,配齐矫正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逐步提高兼职咨询师待遇。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及基层司法、公安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信念、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丰富社区矫正工作载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急救卫生知识培训、礼仪讲座、法制讲座、环境整治、交通疏导等活动,尤其在就业技能培训方面,实行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建成矫正教育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尽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落实给予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优惠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法律、心理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通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公益劳动场所或就业岗位等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3.创新方式提高监管实效。在利用新科技手段上,进一步扩大电子围墙的监管范围,对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在提升基层司法所管理威慑力上,对不服从监管有抵触情绪或行为的人,在没有达到警告处罚的限度内,实行积分制管理或在单位时间内限定请假次数和天数。对外来矫正人员,要在正常帮教基础上实行特殊帮教,基层司法所与所在单位签订帮教协议,指定帮教人员定期向司法所通报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加强特殊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实效。
4.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协助监狱做好对保外就医和假释人员的调查、接收、回访及收监工作,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不断完善与公检法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的核查工作,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定期走访公检法部门,互通全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治安拘留、收监、追逃等有关工作加强与公安对接。特别是要在落实审前社会调查、接收、审批和禁止令执行等主要执法职能方面,加强部门协调和考核,形成工作合力。
5.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消除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偏见与误解。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其形成良好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实现感化、帮扶、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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