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17号
案 由:关于城市路灯架设与维护的建议
提案人:赵 娟 曹文香 胡元成 仲 玲 刘坤洲
杨 林 严 鹏 董登云
内 容:
城市路灯应蕴涵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现代文明,塑造自然美和艺术美的空间,成为一个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象征和展现。城市照明是城市公共设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路灯既美化了城市,又起到照明与保障安全的作用,近年来,我市随着一条条马路的畅通,路边逐渐架设起一排排明亮的路灯,让我们感受到城市的繁华与亮丽。
然而,老城区的路灯却不尽如人意,比如新河北路路段,晚上九点以前街道的微弱灯光照明完全依靠沿街商铺的灯光及灯箱,部分路灯被树木掩盖,没有发挥该发挥的作用。类似情况有老城区二中向东的建设东路、工会向东的石梁东路路段都是如此,并非建设西路、石梁西路路段路灯架设有什么不同,而是因为这两个路段稍许繁华,沿街的灯箱,商铺的灯光多少替代了些路灯的照明功能。为此我们建议:
一、城市路灯照明时间:遵循绿色环保,避免浪费,做到随天黑感应亮灯,随天亮感应灭灯,避免按固定时间亮灯与天黑时间不一致,比如体育场高杆灯经常是天黑了灯没亮。
二、城市路灯架设高度:城市路灯架设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规格很多,大致可按路宽进行区分,主干路(双向八车道以上)路灯高
三、城市路灯的造型:路灯的造型更能体现出城市品味与城市内涵以及蕴藏的文化,然而走访我市各条大街小巷新马路,除了沿河路边是一种复古造型,其他路段路灯造型基本一致,一根杆、两个灯悬挂两边,没有鲜明特色,不能展现我市经济领先、文化进步、健康先行、和谐发展的新形象,更不能让人体会我市的现代文明与历史底蕴的完美结合。
四、城市路灯的维护:为了加强管理,路灯维护人员要本着节能、降耗、及时、安全的原则,以精湛的技术、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做好城市路灯维护管理工作,使城市大街小巷灯明、灯净,提高路灯照明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城市路灯的管理和维护更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城市路灯的完好、运行正常。
审查意见:市城管执法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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