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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9号提案 关于扶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 09:31:56 浏览:9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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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19

 

案 由:关于扶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张会玉  徐秀海      陈红玫   

陶晓晴  刘 标   杨志泉      张小平

许正伟       

内 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要民生工程,是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自20061120日开通首批两条公交线路32台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历经10年发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公交企业总计投入约1.02亿元资金,目前开通公交线路11条,运营公交车辆127台(另外20132015年期间陆续更新过52台),先后建设公交首末站、停保场5处,公交站台160个,公交站牌84个,通车总里程达150公里,年运行公里数约800万公里,年客流量1840万人次,全程票价1元。

我市城市公交在政府扶持少、经济效益差、运营投入不断增大的前提下,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总体上以平稳的运营、低廉的票价、良好的服务和安全的运行,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市民的欢迎。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区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公交的发展也面领着诸多的难题:1、政府扶持不足。除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学生卡0.6元优惠予以政策性补偿外,没有对公交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亏损、车辆新增和更新等予以财政补贴;2、企业亏损严重,举步维艰。由于长期执行1元低票价运营,在没有政府扶持补贴的情况下,公交发展困难重重;3、公交发展缓慢。由于公交发展缺少必要的扶持和支撑,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公交企业无力开通新增、冷僻线路,公交车辆也逐步老旧落后,无法做到城市公交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被列为全省创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首批5个县级城市之一,结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滁州市本级财政补贴城市公交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出台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文件,从政府层面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任务目标,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监督管理。

2、制定我市财政补贴城市公交实施办法,树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财政补贴城市公交的范围和标准,对公交运营亏损、车辆更新与购置、公交设施建设、政策性乘车补偿以及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予以不同程度的补贴和扶持,同时城市公交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定期、足额补贴到位。

3、制定相应帮扶办法,在资金投入、用地保障、路权优先、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给予明确、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4规划建设智能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置电子站牌,电子站牌支持显示车辆到站、车厢拥挤、距本站距离等情况。建设网络、手机公交服务平台,建设公交到站实时查询系统,让市民可以查询公交站点、线路和换乘等基本信息,让市民随时随地实时查询线路上正在运行的公交车分布及到站情况,从而选择最优公交出行方案,合理分配出行时间。

5、冬夏两季开通空调时,适当提高票价。

 

 

审查意见: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规建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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