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37号
案 由: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张桂松 杨朝晖 杨士明 杨 彬 王保军
杨 林 孙尚彬 包 健 曹文香 赵 娟
仲 玲 黄立军
内 容: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小区环境卫生是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重要指标。从创建工作来看,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物业公司管理混乱。一些物业公司平时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不能及时打扫,尤其是楼道卫生较差,存在乱张贴现象;管理人员和保安不尽职,对进入小区陌生人不闻不问,如搞推销人员经常上门,严重干扰和影响业主生活。
二是物业公司对安全管控不力。小区安全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偷盗电瓶车、烟酒、咸货现象时有发生,多数小区尽管有监控系统,但维护管理不善,形同摆设,有的已损坏。偷盗现象发生后,物业一副与己无关的姿态。
三是物业公司缺乏为业主主动服务意识。一些物业公司不能及时有效为业主提供服务,平时不主动与业务联系沟通,与业主沟通唯一目的就是催缴物业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搭建、占路办宴席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只是听之任之。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路灯等问题维修不及时,业主很有意见,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屡见不鲜。
四、有部分不成熟或者零星小型小区没有物业接管,日常环境卫生、文明创建、治安稳定、矛盾调解、维修服务等综合管理都无人负责,脏乱差现象突出。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强物业公司管理。要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业主开展评议,规范物业公司管理,对不合格的物业公司要挂黄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退出物业管理领域。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尽职尽责地为业主服务。
二、要强化物业人员教育。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强化物业人员,保安人员的教育,要定期开展培训检查,对相关人员不履行职责,不能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让他们混日子、糊工资。
三、要切实提高业主素质。引导广大业主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组建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业主委员会要教育业主增强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四、要建立相关制度。 主管部门要完善小区管理的相关办法,出台适合本区域的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专项维修资金审批使用管理办法,抓好执行。
五、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消灭物业管理空白点,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审查意见:市国土局主办,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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