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52号
案 由:关于我市活禽定点屠宰的建议
提案人:刘 标 周 俊
内 容:
据调研,我市市民消费的禽类食品主要以鸡、鸭为主、其次鹅产品,并伴有少量的鸽子、特种禽类等。其中鸡、鸭的消费量占禽类消费总数75%以上。这些禽类肉食品主要来自市内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活禽经营的商户,主要以现场宰杀的形式销售。各大超市从外地购进冷冻禽类肉食品以及私自加工的禽类肉食品。由于活禽现场屠宰,没有经过宰前检疫,给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同时各市场活禽宰杀,造成了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严重的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也给人、禽共患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供了条件。 活禽屠宰一是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市区和集镇各大农贸市场内活禽经营户,由于屠宰条件简陋,屠宰造成的污染物得不到及时处理,羽毛、内脏、血水及污水遍地横流、臭气熏天、卫生状况极差,环境污染非常严重。我市各大农贸市场每天活禽屠宰交易量近万只,每只平均产生羽毛
因此我们建议 :
1、提高对实施活禽定点集中屠宰的认识。实施活禽定点集中屠宰能够“预防和控制人、禽共患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城市和集镇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城市和集镇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议各部门要站在维护食品安全、保证居民健康的高度,提高对实施活禽定点集中屠宰的认识,把活禽定点集中屠宰、交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2、出台有关政策,禁止市区和集镇各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区和集镇人口比较集中,禽类产品消费需求量比较大,在市区和集镇进行交易和屠宰,容易造成人、禽共患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严重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议市政府出台活禽定点集中交易和屠宰的管理措施,严禁各大农贸市场进行活禽交易,推进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冷鲜上市。并明确农业、市场监督、商务、环保、城市执法等部门在禁止活禽交易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禁止活禽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3、实施活禽定点集中屠宰,确保禽类肉食品安全。实施定点集中屠宰是保证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制定出台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实施方案,合理规划,提高活禽定点集中屠宰条件。加强定点集中屠宰企业管理,严格执行活禽进厂(场)检查、防疫、消毒和病害活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宰后的家禽产品由专用冷藏车辆送至交易市场、销售终端或直销点进行直供,从活禽、屠宰、冷藏及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
4、制定出台活禽定点集中屠宰相关扶持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屠宰加工企业,市财政要在设备购置、冷链物流配置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同时协调税收、金融、环保等部门,在税收优惠、金融贷款、环境评估等方面为活禽定点集中企业提供方便,确保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工作顺利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群众消费方式。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加强城市化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和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活禽定点集中屠宰的目的和意义,让市民充分认识活禽私宰乱宰的危害性,真正了解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冷鲜产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营养性,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改变市民消费活禽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冷鲜上市的氛围。
6、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管理。活禽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建议建立由分管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农业、商务、公安、财政、环保、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增设监管机构,增加监督执法和检验检疫人员,并成立由农业、市场监管、商务、环保、城管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畜禽屠宰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加强对畜禽屠宰、检疫、运输、市场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畜禽产品。
审查意见:市农委主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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