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71号
案 由: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提案人:曹文香 程 玮 陶晓晴 包继禄 赵建兵
陈志国 方传江 孙尚彬
内 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将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相关部门摸底调查、制定改造计划并努力实施,改造工作初见成效。但从文明城市测评反馈情况来看,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如:楼道堵塞、交通不畅、空地种菜、私搭乱建、环境卫生差。“旧区”与“新城”形成强烈反差,引发多种矛盾,上访投诉递增,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拖了后腿”。居民对整治老旧小区环境,并推行物业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改造力度小。据统计,我市共有规模老旧小区36个,面积51万平方米,去年仅改造3个,面积2.71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40万元,改造规模和投入力度远远小于省内其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县市。如:去年宁国市改造了28个老旧小区,面积37.5万平方米,仅市本级财政就投入2500多万元;肥西县投入2亿多元,对城区151个老旧小区实施环境改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基础设施差。我市老旧小区多数为开放式或单栋建筑。建设之初规划方案比较简单,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住宅功能落后,供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燃气管道不通、绿化面积较小、机动车停车位缺少、未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空间。特别是违规搭建情况严重,既阻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占用公共空间,又影响相邻业主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管理盲区多。现有的老旧小区,住房产权形式多样,居住人群复杂。目前,大多数小区只有公共保洁等基础管理,尚未达到有物管用房、公共保洁、秩序维护、停车管理、设施维保、绿化养护、道路保养、维修管理的“八个有”物业服务标准,存在多头管理而实际无人管理的问题。
四是物业介入难。老旧小区多是2000年前建设的商品房,一方面,未收取物业维修资金,更没有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另一方面,大部分业主物业消费意识差,物业认知度不足,习惯于“无偿管理、无偿维修”,部分低收入家庭不愿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也是验收年。作为一项接地气、显实效、惠民生的民心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已刻不容缓。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可以补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短板”,也可以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助推器”。为此,我们建议:
一、坚持高位推进,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构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强化部门责任。在明确牵头单位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加强调度和督查,切实形成既各负其职,又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三要强化机构设置。建议借鉴宁国市做法,设立副科级物业办,配齐人员;借鉴肥西县在老旧小区网络化管理方面的做法,成立社区物业工作站,提高物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二、坚持科学规划,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力度
老旧小区改造关系众多住户,涉及多个部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一要注重规划引导。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物业服务机制的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属地管理、强化保障、长短结合、分布实施、规范程序、确保质量”的总体原则,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二要注重方案指导。相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翠微花园、农行家属区等改造工程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天长市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老旧小区分布的实际情况,提前谋划,统筹规划。今年应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三要注重宣传倡导。相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发挥社区属地管理的协调职能,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以及实施物业管理的必要性,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理解、支持和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配套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
一要加大经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资金需求量较大。建议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二要注重项目特色。在规划设计方案上要注重体现民意,多方征求意见,因地制宜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和绿化带,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空间,在醒目位置设置创建宣传栏和公告栏。三要狠抓工程质量。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全程监管,重点要强化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特别是设计时要注重同步解决供排水、雨污分流、燃气管道以及电信、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下地,把改造项目打造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构建长效机制,优化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模式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阶段性的,而改造后的管理则是长期的,为此,改造工作一定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一是推行老旧小区统一管理。改造后的小区要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争取实现物业管理的“八个有”工作目标。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可暂时实行社区托管方法,加强改造后的后续管理。维护和巩固改造成果,避免出现 “一年新、两年旧、三年破”的现象。二是推广物业化管理模式。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作为实施物业管理的试点,建立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物业公司参与老旧小区管理,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让居民根据需求及经济能力自由选择,“花不同的钱,享受不同的服务”,待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开。
老旧小区改造,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应有之举,也是创建成果惠及居民的有效途径。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了市民生活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升,广大市民一定会更加支持、拥护、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
审查意见:市国土局主办,市规建局、编办、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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