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杨士明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饮用水安全始终是广大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和水源地保护工作,饮用水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目前,我市市区及周边镇村以高邮湖为水源地,其他镇村分别以釜山、时湾、大通、焦涧、川桥、金牛湖等水库为水源地,釜山水库、时湾水库还作为市区备用水源地。据相关部门水质监测指标显示,焦涧、大通、时湾、川桥等水库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釜山、金牛湖水库存在污染风险;白塔河水质多数时段为Ⅳ类、Ⅴ类,甚至为劣Ⅴ类;高邮湖面积大,水体质量不可控制,取水口水质部分时段为Ⅳ类或Ⅴ类。饮用水安全屡敲警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面源污染尚未有效整治。老城区以及白塔河、川桥河等河道沿线镇街尚未雨污分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道,老城区部分内河时有“黑臭水体”现象;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化肥残留物、河道码头生活污水等直接流入水源地,对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二是沿河沿湖畜禽养殖屡禁不止。近两年,相关部门对沿河沿湖畜禽养殖进行整治,养殖行为有所控制,但还有养殖企业未搬迁,散养户去而复返。尤其是沿白塔河、高邮湖畜禽养殖屡禁不止,大量的家禽、牲畜粪便以及使用的饲料经河道流入水源地,严重影响水质。釜山水库上游来安境内还有一个大型家禽养殖场,水质不可控因素增加。
三是水面养殖污染不可忽视。川桥水库、釜山水库、时湾水库,以及高邮湖沿湖洼区承包给养殖户进行鱼类养殖。一些承包者受利益驱使,在水库里投放饵料、施撒化肥和粪便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
四是工业污染现象仍然存在。我市主要排涝河道白塔河、铜龙河、秦栏河、川桥河等都通入高邮湖,河道沿线有不少工业企业,甚至还有化工、电镀、医药、造纸等企业。尽管这些企业配套了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但因投入不足、维护不善、管理不到位,污水未能持续实现达标排放;有些地段因管网配套不到位,企业污水直接排放;少数企业因利益驱使,“偷排”现象依然存在。
饮用水安全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饮水安全,是全市63万人民的共同愿望。为此,我们建议:
一、理顺机制,明确责任,做到齐抓共管
饮用水源地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量大、任务重,市委、市政府应借鉴南京等周边城市的经验做法,尽快建立统一的水源地管理领导机构,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要设立水源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由市领导担任主任,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推行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制,通过签订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切实落实水利、规建、环保、农委、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以实现全市水资源保护、开发、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引领,严格实施,做到系统治理
加强顶层设计,在抓好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污水统筹治理、城市排水等实施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全市水源地保护总体规划、饮用水源“十三五”保护规划等,修订好限制纳污红线、河道湖泊蓝线等专项规划。规划一经科学论证、审批确立,即作为水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依据。根据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白塔河水系达标等工程建设,逐步对高邮湖及其支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市区“黑臭”水域治理,加快实施老城区和沿河沿湖镇村雨污分流。结合白塔河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沿河两岸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力度。加快釜山水库、时湾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进度,编制《天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污染,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安全用水。
三、强化监管,从严执法,做到源头防范
去年9月30日、10月28日,省、滁州市相继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市也要尽快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在一级保护区内建立工程监控系统,设置隔离网,实施封闭式管理;在二级保护区内坚决取缔饭庄酒店、畜禽养殖、网箱养鱼等对水源有污染的行为。建立水源地环保执法检查工作长效机制,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污染水源地行为。对企业“偷排”现象予以严惩,同时逐步搬迁或取缔沿河沿湖有污染的企业和经营场所,严控排污企业产能扩张。与来安建立水源地协作保护机制,有效防范釜山水库上游污染。
四、加大投入,强化监测,做到常态保护
建议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整合水利、环保、农业等项目资金,专门用于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督促企业对产生的污水应收尽收,确保处理达标后排放,预处理水也要进入污水处理管网。做好高邮湖渔港项目规划实施,全面清理高邮湖新河口段渔船。加大水质监测系统建设的投入,在每个水源地建设24小时在线自动检测监控系统,及时监测水质变化,让供水企业共享数据,随时调整水处理方案。推行水源地自然生态养殖模式,对已发包的水源地,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养殖的,一旦发现要依法中止合同;水源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再承包给个人从事渔业养殖,由市财政给予水管单位适当补贴。
五、注重教育,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大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市委、市政府加强水源地保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定期编制水资源保护公报,向社会公布,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展“水源地保护日”等活动,建立水源保护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关注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通过有奖举报、设立环保监督员等方式,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做到既有蓝天,更有碧水,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