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陶晓晴
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全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创建。滁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也着重指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六个县(市)每年打造一个市级以上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天长作为全国1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之一,常规农业连续多年丰产丰收,但现代生态农业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已经建成了15个省市县乡四级农业示范区,两个蔬菜园区,七个水产、畜禽养殖场,但至今没有一家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个体亮点不多,规模较小,产业集聚不大,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乏行政推动。市委、市政府虽然对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有优惠政策、有扶持资金,但总体上缺乏像打造工业园区、美好镇村甚至“三线三边”那样的行政推动力度,示范区建设管理机构缺乏,不能及时有效协调部门、整合资金,难以形成深度建设农业示范区的合力。
二是缺乏科学规划。我市的农业示范区建设主要靠镇街的自我定位,大户能人的自发行动,资本的自觉注入,总体缺乏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局、精准的定位、广泛的招商,缺乏整体布局。
三是缺乏科技支撑。拥有新技术新理念的农业科技人才少,技术层次低;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结合不紧密,农业科技不能及时投入到实际生产过程,客观上制约了我市现代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四是缺乏资金投入。目前,受农业自身特点影响,示范区难以招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技术较高的经营主体进驻,建设主体少,社会资本投入不足。涉农的财政资金多数以项目投资,条块分割,限制较多。资金投入不足成为我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瓶颈。
五是缺乏社会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少,服务能力低;农产品品牌打造力度不够,加工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化水平低。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没有“国字号”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
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滁州市张祥安市长在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就现代农业发展专门提出,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用建设工业园区的理念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议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抓好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成立像经济开发区那样的高规格专门机构,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宣传机制,负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和资金。
示范区领导机构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尽快组织专家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全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建议将有一定基础的永丰、大通两镇,打造成国家级、省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由市政府出资,每年完成不低于2000亩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配套物联网以及信息平台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
建议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和财政扶持力度。各涉农部门要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农业项目资金,用于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鼓励农民投资示范区建设。建立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建设示范区。增加金融投入,支持农业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农业保险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在示范区开展投融资业务。
三、强化科技支持
科技是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支撑,要不断加大对示范园区的科技支持,推进示范园区依靠科技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一要加大示范园区与省内外高校产学研合作投入。鼓励扶持示范园区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多形式的合作,逐步形成产学研用良性循环机制。二要加大示范园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三要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积极鼓励和引导示范园区开展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四要完善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更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到示范园区任科技特派员,为示范园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五要加强示范园区农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引导农业示范园区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示范园区依靠农业信息化增收致富。
四、强化政策保障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培养扶持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可制订小额贷款优惠制度,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给予相应补贴,对园区产品优先评比市级名牌并给予奖励,对园区和入园企业项目优先扶持。园区建设中,涉及的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要给予优惠。组织、鼓励相关园区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认定,对通过认定的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项目实施以奖代补。
五、强化服务支撑
加快土地流转和土地整治配套建设力度,推进适度规模种植。加强农业种子、化肥、农药市场管理,为品牌农产品打造提供保障。培育新型农业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水平。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整合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尽快注册统一的具有地理标志的粮食品牌、水产品品牌,促进蔬菜、畜禽产业发展。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新亮点,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