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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有关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10-23 15:31:59 浏览:19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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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要求,2018年底前,各县(市)要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市将釜山和时湾水库确定为备用水源地,建设规模10万m3/d,管道铺设途经汊涧、石梁、经济开发区等地,全长36km。该项目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调度。目前,已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意见办理、项目施工图的设计,正在进行项目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委员们认为,虽然项目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施工进度不够快。《实施方案》明确该项目竣工备案的时间节点为明年10月份,但到目前为止,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尚未明确,项目还未开工建设,部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矛盾纠纷还未协调处理好。二是污染水源现象依然存在。釜山、时湾水库库区被承包用于养殖水产;上游畜禽类养殖场养殖粪便、喂养冲洗水直接排入河体,流入库区;夏季丰水期农业面源污染随雨水进入水库,使水源地有机污染增加。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市委金书记在今年8月31日城市备用水源建设项目调度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相关部门要按照“抓紧抓紧再抓紧”的工作要求,抢进度、保质量,全力以赴将滞后的工作补齐补足,坚决确保在10月底前进场建设,真正把好事办好,把难事办妥,把实事办实。
二、有效治理水体污染。农业部门对高效低残留农资产品要加大推广使用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沿河农业面源污染。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要联合执法,禁止养殖户在水源地周边规模养殖。积极争取滁州市支持,对上游畜禽类养殖场养殖粪便、喂养冲洗等行为进行管控,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广大干部群众都了解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的民生性质、公益性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水安全和水源地保护意识,减少项目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全民保护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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