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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对(2016)7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3 09:50:45 浏览:8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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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对法律需求的建议
提案人:董春慧 杨志泉 仲 玲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各镇、天长街道
答复单位: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18日
答复内容:你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提案(提案字[2016]79号)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构建服务网络,满足不同群体法律需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32个,成立医调委、交调委等各类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6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个;全市律师事务所增至8家; 新设司法鉴定所1家。此外,我市还设有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7家,形成立体式法律服务网络,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
二、拓宽服务领域,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一是深化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依法行政。力促市政府先后在2013、2015年出台专门文件,实现市、镇两级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律师与42家政府及部门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关系。二是深化企业法律服务,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律师进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引导律师帮助小微企业发现经营管理漏洞,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以来,我局与市工商联、法院、人社局共同成立商会会员企业纠纷调处中心,组织专业律师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防范各种法律风险。三是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服务稳定大局。选派律师每周二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1次,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接访,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均等法律服务。一是开展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联系司法所长“双联”活动。除了滁州知秋律师事务所天长分所外,其余7家律师事务所早在(2014)年就与15家基层司法所进行双向选择,相互签订了“双联”协议书。律师定期深入结对司法所,参与基层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法律服务。二是深化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组建两个律师服务团,实现民事和重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分类指派,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选派社会律师常年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听“12348”服务热线,接待来访群众,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解答基层群众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实行“点援制”,将挂钩法律援助中心的7家律师事务所的42名执业律师公布上墙,方便受援人自主选择和更换援助律师,提升援助效果。三是深化律师公益活动。结合“律师学雷锋服务月”、“律师进社区”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求,组织广大律师志愿者广泛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和学校,开展“律师以案释法”法制讲座、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将律师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惠及到普通群众。
我局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如: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分布不均,缺乏律师服务乡镇、农村的优惠政策,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缺乏财政保障等等,各位代表、委员在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中都已提及,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会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逐步加以解决。在这里,我们向各位代表、委员郑重承诺:今后工作中,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争取,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争取早日出台保障公共法律服务需要的有利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均等化法律服务,共享法治文明建设成果。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继续关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献计献策,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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