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建议
提 案人:赵永鼎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答复单位: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0日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建议的提案中第三条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1、继续抓好返乡创业工程,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是劳务经济开发的重要工程。大力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为转移出去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每年引导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引回资金,形成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激活一方经济的发展局面。不仅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与服务,并对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创业者,要给予奖励与表扬,形成良好的创业舆论导向。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就业潜力。围绕培植种植加工、水产养殖、绿色优质粮油种植基地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繁育及运销产业、商贸流通业和生产加工制造业。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地得到就业。
3、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进一步创造环境,积极吸引外部投资兴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引导本地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加工制造、商贸餐饮、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农村二、三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放开政策,放宽限制,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之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把小城镇同引导民营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服务业有机结合起来,繁荣城镇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4、继续市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以创业促就业”行动,开展针对创业者的“SYB”创业培训,切实做好职能工作,以农民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小额贷款、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为重点,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力求实现创业者“用人”与劳动者求职“双赢”的和谐局面。
以上答复您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最后,感谢您们对人社工作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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