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道路隔栏掉头标志的建议
提 案 人:虞高洁 刘正梅 仲 玲 刘为绪 夏萍兰 王和山
高士凯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5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道路隔离栅栏掉头标志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5年我市启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工作职能部门,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市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市区交通秩序管理。2015年,我市市区道路增设中央隔离护栏
市区道路中央设置隔离栅栏,有的路口没有设置提前掉头通道口,就是减少开口,把左转与掉头纳入路口灯控系统,口子开的越多,就会变成乱点、堵点。把左转与掉头纳入路口灯控系统,掉头车与左转车会有一点影响,但利大于弊。目前,掉头车与左转车之间的影响,是因为我市道路的路口设计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正积极会同规建部门,通过对路口两边的绿化带进行拓宽,从而消除或减少掉头、左转车辆之间影响。今年,我局已联合市重点工程局在市区所有的物理隔离及标线渠化路口的上游处,均设置了提前掉头通道和掉头标志,共设置提前掉头通道20余处,设置掉头标志20余块,有护栏隔离的路口设置导向标志3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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