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75号
案 由:加强劳动者工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案人:施学明
内 容:
近年来,我市出现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导致劳动者群体讨薪信访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主甚至一逃了之,不见踪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一些劳动者以国家政策对劳动者工资有保障为由向政府信访、施压,而乡镇政府对企业突然出现欠薪现象往往措手不及,为维护稳定,减少信访甚至为企业垫支工资,究其原因主要如下:
一、企业违反劳动法规不按月发放职工工资,法制意识淡薄。
二、劳动者不知道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按月发放工资,或者虽然知道法律规定,但是对企业拖欠工资碍于老板情面而一时不予主张,不予控诉。
三、企业经营陷入困难,难以兑现工人工资。
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对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不了解,缺乏监管。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稳定,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发放工资的监管力度,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对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早发现、早查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避免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二、建立企业每月工资发放报告制度,对企业不按月汇报或错报、瞒报现象予以处罚。
三、向企业征收一定的保证金,用于补发劳动者工资或用于对企业不按月汇报或错报、瞒报工资现象的处罚。
审查意见:市人社局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