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74号
案 由:关于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
提案人:杨 彬
内 容: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之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加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开展社区自愿者服务可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深入开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对此我们建议:
一、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广泛发动社区力量,弥补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的不足,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要深入社区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出入相扶、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体制机制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把推进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参与者和书写者。
三、立足社区,服务居民。以服务社区居民为根本出发点,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号召社区党(团)员带头,广泛参与。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务员,要积极争当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和驻在社区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各尽所能,形式多样。要结合志愿者的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
五、在推动社区志愿者服务的同时,一要做好社区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二要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健全社区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制度。三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并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备案,社区志愿者或组织到其它社区开展服务的,要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社区居民根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四要做好社区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是提高社区志愿者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的前提和基础。五要根据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社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要借鉴其他地区社区志愿服务地方性立法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六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作为服务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设计接地气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顺民意的活动,力争覆盖群众所需的各种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通过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救助救济等社区公益性活动,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审查意见:市文明办主办,市民政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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