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100号
案 由:关于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陶晓晴
内 容:
目前我市境内各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犹如雨后春笋,不断增加,我们不能否认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全日制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选择孩子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再教育也是家长和孩子们喜闻乐见的,且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也呈现了多样性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等,培训的项目也是分门别类,幼儿年龄段的集中在各种语言类培训、益智类培训、艺术类启蒙类培训。而小学、中学年龄段则是集中在与升学密切相关的文化学科辅导类培训、课后托管等。校外教育培训的蓬勃兴起随之引发的教育培训市场无证经营、混乱无序,上岗的老师也出现无正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的现象;更有持证的教师也出现非同一专业的现象,混淆了学生家长的选择视线,更是妨碍了校外教育健康发展的道路。
建议:
1、明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首先作为政府应明确教育培训市场的主管部门,改变不知道应该由谁管理的局面。出台可行且符合我市情况的管理办法细则,明确办学的宗旨、办学的条件、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管理部门的职能等,使校外教育类培训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从而促进校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2、认真调查摸底,清理无证培训点,规范有证培训点。同时,要根据我市的教育布局发展规划,充分整合合理安排社区活动室、图书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资源,合理地规划校外培训点,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实现中小学生家门口的优质校外培训服务,使校外教育这样特殊的服务行业力争做到人民满意。
3、拓展培训内容,提升师资水平,满足教育需求。校外培训机构除进行学科类补习外,教学内容还应向比如语言、艺术、体育、书法等领域延伸,帮助它们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并鼓励培训学校和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形成正向合力,利用双休日、假期等开办各种实践活动,以缓解学生在校学习的压力。
4、市政府应同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一个联合监督小组,并开通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5、各个中小学幼儿园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并做好辅导工作。并切实把“减负”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同时,应根据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鼓励学校采取各种形式举办无偿或收费低廉的课外社团活动。让所有孩子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助力。
审查意见:市教育局主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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