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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3-28 10:20:41 浏览:16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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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赵永鼎反映:天津港爆炸事故、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云南大理600年明代城楼被烧毁,这些事件触目惊心,也警示了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投入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消防安全隐患难以根治。一些企业未取得规划、建设部门手续直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一些企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达不到消防审核验收标准。有的企业先开工生产,后办理消防手续,“先上车、后补票”现象存在。
二是消防安全合力没有形成。认为消防工作仅仅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没有承担起消防工作的职责,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有的企业、商场老板轻安全、重效益,消防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三是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公众防火意识普遍不强,许多市民和企业员工对最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知之甚少,自我保护意识缺乏、麻痹大意,大部分人上岗前未经必要的培训,缺乏消防知识,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时有发生。
四是火灾救援还有薄弱环节。一些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不足,防火栓缺乏,消防水源不足,影响灭火救援。近年来我市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不断出现,现有的22米登高平台车已不能满足救援需求。
建议:
1、严格管理,着力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消防安全设施要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管理,对现有设施要管护好、用得上,发挥作用。对大型商场、工矿企业、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强化消防管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要保证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前置审批及工程验收规定,依法对企业、在建商业网点和楼堂馆所进行审查监督,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档案,切实增强火灾预防能力。
2、加强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消防监督检查要实行常态化,健全和完善监督执法运行机制,发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法程序。要开展经常性专项整治活动,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尽快配备50米以上的登高消防车,使消防事业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新建厂房、商场、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要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居民住宅楼配备相关灭火救援设备。
   4、强化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广泛组织社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教育培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充分利用天长电视台、今日天长、消防宣传车、社区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企业、机关、社区”等活动,营造消防安全氛围,使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能力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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