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毕玲的带领下,对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视察了实验幼儿园、安康幼儿园、新街幼儿园,实地察看了新世纪豪园等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情况,听取了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委员们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稳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在办园条件上求优化、在队伍素质上求提升、在规范办园上求突破、在科学保教上求创新,推进了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跨越发展。同时,委员们就如何更好的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办教师资源不足,全市公办幼儿教师142人,聘任教师590人,公办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9%。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部分幼儿园教师年龄老化,综合素质不高。这些均直接影响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尽到位。根据天政办﹝2012﹞35号文件《关于印发天长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应纳入市区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保证公办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经实地察看,委员们认为《天长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不尽到位,存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没有按规定交给教育部门办园而被改作他用等现象。
三、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需加强修建。
为此建议:
一、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实现公办幼儿教师补充工作常态化,逐步充实幼儿教师队伍。继续加强岗位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聘用教师动态淘汰机制,着力提高教师素质和保教质量。试点招聘一定比例的男性幼儿教师,强化幼儿阳刚教育,塑造幼儿刚柔并济的性格,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开辟聘用教师职称评定通道,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办法,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二、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市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应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贯彻执行《天长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属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的与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依法确认、移交,使其产权归辖市政府,并无偿提供给市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市政府应加强已建小区幼儿园的清查、回收,对无法回收的幼儿园应按规定征收异地建设经费。
市财政适时设立专项经费,加快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办园条件。
三、加强办园行为监管,确保安全与规范。建议市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开办条件,全面实施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收费监管,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严厉制止学前教育功利化、“小学化”倾向。市综治、公安、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加强协作,加大检查力度,力抓安全办园,切实保障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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