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一、我市金融环境基本现状
从市人行提供的分析材料来看,2011年我市金融环境呈现以下特点:
1、存款增长乏力。全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8.6亿元,较年初增加7.2亿元,增长5.9%,同比少增14.3亿元;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15.6个百分点,增量和增速均创近年新低;个人存款增幅趋缓。年末,全市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77.1亿元,增长8.7%,同比少增3.5亿元,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7.1个百分点;单位存款同比少增较多。年末,全市人民币单位存款余额47.5亿元,较年初增加0.9亿元,同比少增10.4亿元。
2、贷款稳步增长。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信贷投放节奏更趋均衡,结构更为优化。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5.2亿元,较年初增加14.6亿元,比年初增长16.1%。资金用于本地建设比例持续提高,新增存贷比达到202.6%,同比提高70.5个百分点。短期贷款占较大比重,中长期贷款理性回归。贷款投向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全年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近60亿元,较年初增加11.1亿元,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面与投放额进一步扩大。
3、社会融资规模扩大。除本地银行贷款外,我市企业其他社会融资总量逐步扩大。其中4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8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天大石油管材在香港定向增发股票融资6.5亿元;昭田磁电、天康集团分别引进1800万元和1.5亿元风投基金;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异地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近10亿元;全市累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金额15.1亿元,授信金额达6.8亿元。
二、当前金融运行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金融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1、从企业自身看,管理不规范,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由于注册资本低、规模小,且大多数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产品,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差,缺乏足值的抵押、质押资产,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无法进入银行信贷支持的门槛。同时,由于原材料、工资等价格的上涨,导致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提高,急需融资。但受银行放贷额度影响,只有向民间融资,增加了融资成本。
2、从银行机构看,信贷能力受限,资金供给难。企业经营成本上涨、亏损面扩大,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民间融资风险向银行转嫁,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利率连续上调,社会资金供求总体偏紧。为防范金融风险,上级行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出现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受监管指标约束“不能贷”,地方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受存款下降限制“没钱贷”,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受上级管理 “贷不了”的现象。2011年天长新增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仅为13.8%,县域资金供给明显不足,银行信贷能力严重受限。
3、从发展环境看,信息不对称,银行不敢贷。虽然,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但由于金融机构诚信系统与外部机构的信用资源联系未有效建立,使得银行很难掌握企业的相关信息,导致银政、银企信息不对称。同时,再加上目前社会诚信意识不高,致使银行提高信贷门槛,减少信贷投放。
4、从法制环境看,不良借贷多,执行力度差。一方面,民间高利放贷增多,一旦出现不良借贷,很难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信用观念不强,各家金融机构近几年均出现不良贷款,如农行2009年试点的小额贷款,累计发放1亿多元,到期后陆续出现逾期,不良率不断上升。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中,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实际执行到位少,件数执结率和金额执结率低。
5、从担保机构看,担保基金少,服务容量低。我市担保公司规模在全省县域经济中位居前列,但其现有服务能力与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不相适应。去年注册资金21930万元的四家担保公司,累计为147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22亿元。担保公司担保基金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需求,使得很多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中小企业因无法获得担保而得不到银行贷款。
其中,天振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在保余额已近3亿元,达到服务极限。
三、关于优化金融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则经济活。当前我市面临的银行难放贷、企业贷款难的矛盾,需要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彻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注重分析引导,确保重点投放。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市人行、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经济发展服务部门组成的优化金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人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对全市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和供给量进行调查,为民营企业融资摸清方向。定期召开由银政双方参加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析会,按照贷款分类标准,对可疑类贷款及时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开展“招商引行”,积极引进并培育新的银行代办处。合理引导信贷投向,积极引导金融部门重点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建设、支柱产业、城镇化、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能够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有社会效益的民生工程支持力度,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订单、效益好的工业企业优先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2、创新金融产品,打造融资平台。建议金融部门结合我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传统抵贷资产不足、实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创新融资业务品种,积极推广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法人账户透支、机器设备按揭贷款、原材料及库存物资担保贷款、动产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多种符合我市企业实际的贷款方法。担保机构要整合全市担保资源,尽快实现担保公司增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规范担保公司行为,明确操作程序,全程监督贷款的投放,消除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顾虑,积极打造融资平台,深化银企合作。
3、丰富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议民营企业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强化企业自身建设,完善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努力提升企业信用度和知名度,为金融融资提供先决条件。企业要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要以产业方向、项目前景和技术含量等吸引其他法人及个人股东直接投资入股;可以通过加入到其他企业(集团)门下进行“借壳融资”;可以采取融资租赁、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以及有效利用闲置资本和存货进行融资。对于规模较大、符合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要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发展直接融资,也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发行不同期限的企业债券筹措资金。
4、建立信用体系,完善评级制度。积极探索构建专门的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可由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等参加建立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同时由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企业可自愿与评级机构签订评级协议,提供评级机构所需的资料。评级机构结合从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按照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规定对申请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结果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公示,并将高等级企业推荐给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
5、加大整治力度,优化金融环境。对于社会上出现的非法高利贷行为,建议市委、市政府要出重拳,从重从快打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放大鸟”行为的曝光和危害的宣传。要建立金融创安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金融创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税务部门要积极行动,努力探索征收民间借贷利息税的新方式,使民间借贷走上合法轨道,推进民间合法融资。银行、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大对呆账、死账的追缴力度,建立严重逃债信息公告制度,将有严重逃债行为和严重不守信用者向社会公开曝光,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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