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我市滨河公园改造开始,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以天康大道为界向南的千秋大道、学院路、天宁大道、体育路的南市区城市路网日趋完善,其中大多数人行道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其工程质量能够得到保证。但由于资金渠道、征地范围、建设模式等问题,部分人行步道、停车场、小区街头广场等地砖的铺设由开发企业代为建设,虽然按规范的建设程序进行建设,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其自行招标建设地砖的结构层和面砖的质量以及建设过程中监管力度不能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同日而语,而建成后区域的人行道广场属公共区域,车辆碾压造成的地砖破损后,又不在小区物业维修范围,虽有城管局市政处进行维修,但也由于资金的问题,也仅是就洞补洞,时间不长又会出现其他新的破损。周而复始导致维修后的外观参差不齐,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浪费政府资金。给我市文明城市复评、“三城联创”等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为此建议:
一、从源头抓起。1、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出台天长市人行道、广场地砖等建设管理办法。2、明确要求开发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区域建设方案(含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规范要求。3、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查核对后的工程图纸。
二、加强建设监管。1、工程监理、质检人员要根据自身职责,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方案进行监督。2、审查单位从地基的处理、结构层的厚度、面层的厚度(样式)要严格把关,需切实履职、尽职。3、人行道、广场工程应与主体工程档案资料一并验收归档,作为规划核实内容之一,没有通过相关部门专项验收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三、后期维护市政运维单位今后需进一步加大市区人行道地砖巡查、维修力度对局部更换的人行道、广场砖须要求“湿铺”严禁“干铺”,以保证维修后的质量,并做好后期维护和养护,达到通行质量要求后才能开放通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