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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50:19 浏览:20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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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大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扶持力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

提 案 人:叶恒田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1973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扶持力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财政扶持的建议

在财政资金变股金方面,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滁州市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实施办法》,对可变为股金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清理;明确自2019年起,各级财政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经营性资产超10万元的,原则上按不低于30%量化记入所在村集体,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红。我市在实际执行中,采取了“355”模式,即项目资金总额的30%视为项目所在地村集体股金,村集体享有5年收益期,每年保底分红不低于5%

在加强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方面,一是巩固全国加强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管理服务试点成果,运用好“三大平台”(农村产权交易、承包土地确权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三个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系辅导、联合合作、家庭农场名录和台账管理服务)、“四项机制”(规范流转、交易鉴证、价格指导发布、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二是认真开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通过“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提高作为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

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的建议

在示范评选政策方面,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兼职辅导员作用,积极引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照“六有”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即有办公场所并挂牌、有必要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有规模产业、有生产管理制度并上墙、有电脑并能上网、有财务账目,每年开展一次天长市级示范经营主体评选,并建立了县、市、省、部四级示范培育的长效机制。

在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方面,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95号),引导农业设施建设合理选址,有效解决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用地难,为推动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针对履约风险较大以及押金带来的压力等土地流转环节面临的难题,天长市国元农业保险以其独特的优势,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土地流转租金支付行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在政府配套资金支持下,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该险种有三大优势:一是保险费率仅为年土地流转总金额的3%左右,远低于一年期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二是大户既可以不用支付履约保证金,在保费缴纳时还可享受地方政府40%的保费补贴;三是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了风险保障。

在财政补贴政策方面,完善农业补贴机制稳定粮食生产,明确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完成补贴资金发放。20195月底共发放补贴资金167159030.6,贴面积为1391832亩,发放标准为120.01元/亩,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同时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市计划完成优质专用小麦15万亩,布置优质专用水稻生产面积25万亩,通过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生产,体现粮食生产优质优价,提高粮食种植效益。

三、关于强化金融扶持的建议

在“劝耕贷”方面,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考核、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失信人惩戒机制等各种措施,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的资金需求,按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权贷”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方面,天长市是全国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根据农业农村部、中邮集团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邮政集团为合作社提供惠农贷款,推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产品,提供综合金融配套服务和其他匹配优惠措施,如优先支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更大优惠政策,贷款期限最长为36个月等。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险方面,同样根据农业农村部、中邮集团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邮政集团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客户群体提供一揽子专属保险服务,并给予一定费率优惠。

四、关于强化项目扶持的建议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今年上级安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万亩,全部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我市按照优先扶持产业园发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思路在汊涧镇三店村和郑集镇向阳社区安排两个万亩示范片,在永丰镇三元村、二墩村安排0.4万亩,在杨村镇杨村社区、沂湖村安排1万亩,在铜城镇龙岗社区、沿湖村、高尚村安排1.5万亩,在新街镇勤东村安排0.8万亩,在张铺镇八墩村安排0.3万亩,大通镇连塘村安排0.5万亩。目前已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月底报滁州市评审,预计9月底可全面开工建设。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滁政办[2013]18号)和我市出台了《天长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意见》要求,今年我市共建设15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利用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扶持永丰省级、杨村、大通、仁和集、金集、汊涧等市级示范区基础设施、科技装备、设施高效农业建设,通过项目扶持、示范区主体投入的方式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我市依托永丰、大圹圩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基础、在永丰镇、铜城镇、杨村镇、天长街道及大圹圩农场19.8万亩区域范围内创建以优质水稻和芡实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产业园创建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进一步细化产业园优质粮食、特色芡实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绿色生产、技术创新、精深加工、主体培育等各环节工作任务,为产业园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打好坚实基础。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市计划完成优质专用小麦15万亩,布置优质专用水稻生产面积25万亩,通过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生产,体现粮食生产优质优价,粮食种植效益明显提升。

五、关于加强培训的建议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2019年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数为49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286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210人。目前已出台《天长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通过“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方式遴选培训学员,通过招标方式产生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培训和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提高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相关人员经营管理能力。

六、关于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的建议

在价格发布机制方面,我市根据农业产业分布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选择了大通镇冯安村等50个村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监测点,通过统计分析各监测点价格数据,形成指导价格,并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首次对外发布,为流转双方协商和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提供重要参考。

在建立健全准入机制方面,认真实施《天长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一是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二是执行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三是组织农业生产项目评估,四是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监管,五是开展市场准入资格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和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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