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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9)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47:55 浏览:19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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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材料信息价采集

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张为本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会办单位:市公管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8625

答复内容: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材料信息价采集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提案后,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程造价工作。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我局主要发布天长地方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由滁州市统一发布。为办好政协提案,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实地走访。为确保信息价真实性,3月下旬,组织局建筑股、混凝土企业、施工企业10余名代表到千秋混凝土有限公司、宇矿业有限公司、天诚建材有限公司 、千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墉分厂、金明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地开展信息价询价,积极听取企业建议和意见。受运输等条件影响,我市对比周边县市信息价均略高。

二、科学评估。成立信息价评估工作组,该小组由4家造价咨询机构,4家相关地材企业,4家施工企业(由天长市建筑业协会推荐)组成,每月集中对13家询价企业上报的453种地方性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确保信息价阳光透明,科学公正。

三、按时发布。工程材料信息价由滁州市统一发布,由各县市每月15日至25日进行信息价采集,25日上报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汇总,次月1日网上发布(每月发布一期),造价备案要求本月用上月信息价,因此控制价编制采用的信息价格滞后市场采集价为1040天。

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见,完善信息价采集机制,让信息价格更加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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