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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9)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46:48 浏览:20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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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源头管控的建议

提 案 人:严鹏、马杰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19715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物流业规范管理,促进物流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执行相关交通管理制度问题。2019717日开始,公安交管部门启动市区主城区道路大货车闯禁区抓拍系统,对确因工程施工、物流运输的,公安交管部门开具一定时效的市区通行证方可通行。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关于妥善处理三轮货车营运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4.5吨以下货运车辆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三轮货车营运行为不在交通部门监管范围内,目前由公安交管部门对市区运行三轮车进行整治,重点加强违规装载、无牌无证、无交强险、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市区交通环境。

三、关于把好物流经营许可证核发问题。对市区部分物流企业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对个别占道堆放问题突出的路段,安排市容劝导员定人定岗,重点加强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店内经营,严禁违法出店经营、占道堆放物料。今年4-6月,市城管执法局以迎接滁州市“三看三比”活动为契机,市纪委牵头,市场监督局、公路局、城管局、天长街道等单位参加,开展东北过境线环境综合治理,对邱家湾等路段长期占道堆放物料的物流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共规范整治物流企业8家,有效打造了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把企业准入关,在开展物流企业审批许可时,严格审查,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许可,对已许可的物流企业季度开展安全检查,年度开展质量信誉考核,考核检查未达标的立即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物流企业经营行为。

四、关于使用和推广互联网平台问题。目前我市已建成物流平台两家,分别是益民和天然商贸物流信息平台。但在在推广使用一段时间后,目前均未再继续使用。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与运输企业和工业制造企业对接沟通,做好工业企业与物流企业的联动工作,进一步增强物流企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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