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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对(2019)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30:48 浏览:18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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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陈玫红、姜翠芳、杨志泉、高珊珊、郭道安、

陈书梅、盛维红、包健、肖昌信、徐秀海、杨志泉、仲

玲、余海平、马杰、程晓惠、肖梅、陈微、李福林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单位:市住建局

答复时间:201979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新模式,落实管理责任的建议。

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城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天长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长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上的职责,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工作新机制。并从公安、城管等7个部门各抽调1名执法人员组建综合执法平台,加强物业小区综合治理,实现“街道哨响,部门到场”。遇到执法主体不明的物业问题,由综合执法队负责处理。综合执法平台组建以来,已处理复杂物业问题76件。

2.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在社区成立“三联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调机制,每周碰头一次,按照“收集民意-党组织提议-各方共同商议-会议决议-结果公开-督促落实”的“六步工作法”,共同协调解决城市治理难题。今年以来,“三联办”共协调解决各类事项63件。

二、关于建立住宅物业保修金制度的建议。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提取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加大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管控力度,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使工程质量保证金与住宅物业保修期限相结合,合理使用,监督到位。

三、关于多措并举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类媒体、社区、小区宣传栏加强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树立物业管理是有偿服务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社会氛围。

2.全面实施招投标制度。联合市公管局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纳入信用档案“黑名单”的物业企业,禁止参与物业招投标。引导小区业主根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自主选聘物业公司,实现小区物业的规范进入和有序退出。同时,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已纳入新建交付住宅小区竣工综合查验前期必备工作。

3.强化考评运用。根据《关于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关于健全和完善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及信用考核结果运用方式的通知》,采取“随时督查、季度考核、年终考评”的方式,在天长街道及属地社区的配合下,对全市35家物业服务企业的103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季度现场考评,并就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通过信用档案建设、信用等级评定,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2018年有五家企业纳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的建议。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天长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10项不宜清单,明确党员参选比例一般不低于50%

2.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在社区成立“三联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调机制,每周碰头一次,按照“收集民意-党组织提议-各方共同商议-会议决议-结果公开-督促落实”的“六步工作法”,共同协调解决城市治理难题。今年以来,“三联办”共协调解决各类事项63件。

3.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在街道党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及红色物业组织领导下,目前园林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结合物业小区实际,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引导全体业主把业主自治与贯彻法律法规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如对物业经营用房管理、业权所得分配、公共部位维修资金使用、业主投拆处理等事关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予以规范,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拟定于8月底之前举办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相关业务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谋划。

五、关于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建议。

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我市财政投入约1500万元,对近70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与修缮。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幼儿园、社区管理用房、养老设施、公共厕所、充电桩建设、绿地率、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配套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六、关于构建和谐小区的建议。

1.要求物业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落实物业企业“六公开”制度,即:公开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公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物业企业收支情况、公开物业企业合法经营证件、公开相关管理人员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清单,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对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季度考核内容之一。

2.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纠风调解机制。在市司法部门的牵头下,出台《天长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天长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物调委)。物调委成立至今共调解了98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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