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提案工作

市委组织部关于对(2019)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14:09 浏览:1833 次
【字体大小:
  

案    由:关于加强对“一次性消毒餐具”卫生监管的建议

提 案 人:梁湘国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答复单位:市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2019731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解决标尺不清问题,建立量化评价体系。201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天政办〔20159号)文件,要求构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认定管理制度,强化政策扶持。同年印发《天长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天政办〔201522号)文件,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和程序。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科学定义和合理管理方面,我办与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体局、人社局和文化旅游局等部分进行了专门沟通,已将相关工作列入下半年工作计划,拟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并根据层级类别,出台个性化、差异化的评价办法,引导激励他们服务基层、干事创业,在助力天长奋力打造“全省和中西部地区排前列,比肩东部的乡村振兴天长样板”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全力解决数量储备不足问题,推行开放型引育模式。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会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都进入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库。目前,全市现有农村实用人才37840人,就知识、年龄结构等方面看,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6228人,45岁以下18653人,女性9227人,这其中生产型人才24028人,占总数的63.5%,经营型人才3784人,占总数的10%,技能带动型人才2558人、技能服务型人才698人、社会服务型人才6772人,共占总数的26.5%

三、全力解决统筹管理不够问题,搭建个性化的创业平台。依托农广校、农机化技术学校和天长市农业科技中心的培训教育资源,农业农村局加强培训师资和室内教学场地技术;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全市建设8个实训基地,做到学员训练有场所;开展市外实训观摩场所建设,与扬州市青创中心、湖北潜江市稻虾共育万亩试验示范基地和六合永鸿巴布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紧密联系,打造多形式的实训观摩基地,提供给学员选择。农业农村局与市农广校、职教中心等机构联合,举办学历提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班,将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享受市做优做强资金扶持的先决条件,在申请“助农贷”方面将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考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