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切实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民公墓的建议
提 案 人:王义彬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9年7月22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民公墓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我单位已与仁和集镇联系,仁和集镇目前无回民公墓专项规划,在2017年仁和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也没有回民公墓用地规划。仁和集镇将在今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切实加以调整,把回民公墓用地纳入整体规划。在仁和集镇审核同意后,我单位将对回民公墓的建设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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