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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2019)1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20 15:10:35 浏览:16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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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提 案 人:佘海平(第一提案人)李晓军(第一提案人)

    姜翠芳  陈红玫

主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答复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2019731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一)农村环卫市场化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2014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我市15个镇街201510已全部完成市场化运作,201811月完成二轮招标,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全覆盖,目前,有6家专业环卫保洁公司服务于全市15个镇街。

(二)启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2017年,我市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优先选择环卫工作基础较好、民众卫生意识较高的新街镇李坡村作为全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了日处理2吨生活垃圾生态资源化处理中心,对可腐烂垃圾处理转变成粉末状初级有机肥,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

(三)不断扩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工作体系,在新街镇李坡村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以点扩面、逐步推广的要求,在永丰、大通、金集三个镇各建设了一座生活垃圾生态资源化处理中心。通过扩面,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求新,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模式。2019年,我市将在没有设施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的10个镇,建设10座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中心,实现我市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全覆盖。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有序推进。

二、逐步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滁州市近期部署的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我市将启动市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起草制定我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组织推荐垃圾分类志愿者参加省、滁州市业务培训,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党政机关先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市民积极参与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三)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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