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31号
案 由:关于启动我市镇、村“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建议
提案人:周 勇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中国广大农村发展和亿万农民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勾画了美好蓝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关键,规划是乡村振兴的“路线图”,是乡村振兴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行动的“时间表”、“铁规矩”。有了规划才能按照规划蓝图实施,有了规划才能争取政策资源和开发项目。
如何把乡村振兴国家规划落到实处,这就要把总要求和三个阶段目标任务具体化,科学划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编制便于落实、易于操作的《镇(村)“乡村振兴”总体规划》。
一、我市镇村乡村规划的现状
今天的城乡关系发展进程已经到了城乡深度融合的阶段,无论是产业形态、发展目标,还是治理体系的建设,都提升到新的高度。但是,乡村规划工作的滞后性,过去规划的简单化,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
(一)城乡规划差距较大。长期以来,城市一直是建设规划、投入的重点。广大农村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与城市差距越来越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市场体系、社会治理、环境、文化领域等,均与城市存在较大差异和差距。究其根本原因,是城乡规划不平衡,继而投入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
(二)乡村规划不尽完善。虽然我市进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也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示范村、“美丽乡村”等做了大量的村庄规划编制,但是,囿于时代要求的局限、规划观念落后、经费投入不足、规划内容不全、缺乏专业规划设计等因素,规划存在不够科学合理、不够详细可行等问题,甚至少数村、社区还没有做过任何规划,乡村建设还是处于一种无规可依状态。
(三)规划完善不够及时。从新农村、小康示范村到“美丽乡村”,再到今天的乡村振兴,时代不同了,乡村建设内容不断丰富了,要求也不断提高。但是,乡村规划依旧停留在村庄布局规划、简易民居设计这个单一而浅表的层次,没有及时完善、调整。根据笔者调查,80%的村社区只有过去的村庄布局规划(其中,专业机构编制并经过批准的规划约占20%),20%的乡村还没有任何规划。
(四)规划实施不够严肃。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不够。有的地方规划成了摆样子、当幌子,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擅自修改、随意变更;群众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淡薄。
二、编制《镇(村)“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建议
(二)更新观念,建立城乡一体、协同均衡的市域城乡规划体系。立即启动新一轮全市城市、乡村总体规划编制,明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标与路径,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互动、互补,创新乡村新业态,将乡村打造成为既独具特色的美丽家园,又与城市功能互补的共享空间。
(二)立足镇、村层级,实现空间规划全覆盖。乡村振兴空间规划包括两个层次六个级别:上层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下层包括县级、镇级和村级。要在做好市(县)级规划的基础上,以镇、村为基本规划单元,不留死角,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镇、村规划空间全覆盖,坚决避免无规可依。
(三)立足二十字要求,实现乡村规划内容全覆盖。一是立足资源状况,唤醒沉睡闲置农村资产,充分发掘和利用本地特色,对接市场需求,打造新兴业态,培育“造血”功能,增添乡村发展新动能,科学规划“产业兴旺”发展目标和项目安排。二是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安排好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保护好山、水、田、林、湖、草等田园风光,打造绿水青山、空气洁净、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的安居生活,规划“生态宜居”发展目标。三是以弘扬乡村优良传统,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为切入点,做好文教卫生、移风易俗、文明进步、亲情乡情、诚实信任等“乡风文明”之文化振兴规划。四是以解决基层组织虚化、自治缺失、法治失效、德治失灵等问题为切入点,以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弘扬正气、惩治违法乱纪,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为主要内容,做好形成社会“治理有效”之规划。五是从物质的、精神的全面富足为切入口,做好缩小贫富差距,经济宽裕,衣食无忧,生活便利,全面富足,实现“生活富裕”之规划。
(四)探索建立乡村规划理论与技术规范体系。制定技术规程,防止规划编制的随意性和不完整性。要结合上层规划要求,采用公众参与手段,通过政府、专业机构、专家和公众代表共同研究、磋商、讨论和决策,做实镇、村两级规划。镇、村级规划要摆脱传统的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农业、农村多功能性,采用土地功能分类和多功能性评价成果,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大尺度范围编制土地功能分区,在小尺度范围设计地块用途。
(五)立足“三步走”的三阶段目标任务的时间规定性,实现规划时效的长效性。长远规划,分期打造;大处规划,小处着手,分步实施;争取大项目,兼顾小项目,在可预见的时段内完成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五)创新规划理念,让规划出彩,使之成为宣传乡村振兴的亮点。要跳出传统规划的束缚,摆脱过去规划的低水平重复,在“求新”上下功夫,让各种规划项目“抓眼球”,成为吸引投资的亮点,从而能够积极地推进乡村振兴。
(七)加强规划编制的领导工作,明确相关责任。要成立市(县)级相关工作领导组,专门负责协调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农委部门为工作牵头单位,规划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镇村为主体协办部门,组织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八)强化对镇、村“乡村振兴”规划执行的监督。建立乡村规划执行的长效机制,形成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机制,把乡村规划执行纳入科学决策与管理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严谨的作风和强有力的执行力,推动乡村振兴按规划来做,努力创造天长乡村振兴美好的明天。
主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各镇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