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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58号提案 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05 09:08:20 浏览:14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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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58

 

案 由: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赵永鼎(第一提案人)胡元成(第一提案人)

    刘为绪(第一提案人)王保军(第一提案人)

肖昌信  陆保林   陈秋红 杨士明  孙国英

内 容:

随着我国经济城市化的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些人群面临着诸多物质生活、精神健康的问题。据悉,我市目前60周岁以上老人已达13.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1%,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市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中长期规划,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涉及部门多,工作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缺乏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缺乏合力,办事流程复杂,养老服务市场尚未全面放开,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滞缓。

二、建设用地指标少。养老服务业兼具公益性和微盈利特点,企业虽有意向,但很难得到土地划拨,而购买土地办养老机构投入太大。

三、服务人员能力不强。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前期投资大;入住率低,不到30%;建设质量要求高,需不断投入。人才匮乏,从业人员年龄较大,只会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不能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地位低、待遇差、工作累,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做。

四、“医养结合”难度大。受现有的医、养体制和机制制约,民政系统“管养老不医护”,而卫生医疗系统则是“管医疗不养老”,医养“结合”存在两张皮。

为此建议:

一、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供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政府可推进建设专门收留失能失智老人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并制订一套可行的运营评估方案,使养老机构“优胜劣汰”。

二、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建立社区智慧养老互联网+平台,开展智能化养老,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功能,关心他们的精神健康,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扎实有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年人与社区医院签约。

三、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民政、发改、规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相关部门在投资者办理手续时要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切实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人社、卫健等部门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合作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老、医护、康复和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建设。

四、壮大养老服务队伍规模,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大中专院校和养老机构等,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实训基地,对养老护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逐步形成专兼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二是发挥社区和社会组织力量,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向老人献爱心;鼓励有特长的志愿者,为老人提供专项服务。三是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为养老护理员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确保人才“留得住”。

五、政府发挥作用,健全“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涉及民政、卫生、社保等部门职能的交叉区域,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作为养老机构,在其中设立医疗机构,面临资金、技术、人才、场地等方面的制约。同样,作为医疗机构,单独开辟出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有一定压力。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整合起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病区,针对残障老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一方面可以避免医疗机构紧张的硬件资源,另一方面也会极大地推进养老机构的发展。有关部门可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

五、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年轻人,大力宣传孝文化。针对老年人,着重转变传统观念,使他们认同养老机构的养老。

六、加强监管。由卫健委牵头会同医保办定期不定期对医养结合医院进行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管。

 

 

 

 

 

 

 

 

 

 

 

 

 

 

 

 

 

主办:民政局

会办:发改委、卫健委、融媒体中心、医保局、人社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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