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64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梁湘国
内 容:
一、背景
社区是落实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平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随着我国城市化节奏进程加快,城市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会组织的落脚点。有效增强城市社区规范化治理水平,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迫切需求和提升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取。当前,我市市区常住人口23.1万人,总人口达25.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0%,人多、事多、需求多,治理难度较大。有鉴于此,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着力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上探索发力,在街道成立“大工委”,社区成立18个社区联合党委,并按照“社区联合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道党小组”的联动模式,让党员干部围着问题转、围着群众转,初步形成了城市社区治理合力,助力我市首创“全国文明城市”顺利成功。
二、当前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尽管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社区治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发展形势需求,社区治理服务功能还不能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是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少市直部门习惯把社区居委会当作下属机构,一味强调“工作进社区”,简单地把工作任务推给社区,社区所承担的任务和工作没有自主选择权,致使社区工作任务较重,人员配备虽然齐整,但实际发挥治理和服务作用不能到位。
二是综合执法治理效率不高。城市建设管理涵盖面广、影响居民多,诸如市容卫生、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设等问题易反复出现。但因涉及的职能部门多、程序繁杂、相关单位处理起来,职权空间有限,执法资源分散,导致效率不高,居民容易产生不满。
三是居民区物业管理力度不足。居民区作为城市社区基本细胞,其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居民对社区治理质量的评判。据统计,目前全市有物业小区约131个(正规物业小区107个,只提供水电费基础服务24个)占2/3,无物业小区约66个占1/3,物业管理总体呈现出水平低、管理乱、矛盾多的艰难状态,亟待改善升级。
三、推进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建议与对策
一是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划清部门与社区之间的责、权、利,属于职能部门、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依法协助的工作,应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应当取消,并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推进社区依法自治,把基层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落实到社区、服务到居民。
二是优化综合执法治理机制。利用机构调整改革契机,结合我市发展需求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街道社区内设机构,在街道层面设置综合执法响应处理平台,吸纳城管、市监、公安、规建、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合署办公,并赋予街道对派驻平台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人事考评等履职考核权,推动建立起“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提升社区治理响应时效和治理综合效益。
三是创新居民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城市社区的政治引领,可借鉴发达地区居民区物业管理先进经验,在我市各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可由街道负责居民区物业招标,把严入口关;由社区党组织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细则,出台物业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发布“物业红黑榜”,赋予其对物业公司评价和年检年审的建议权,加强对物业公司和人员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
主办:民政局
会办: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天长街道办事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